河北严打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
◆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闫兆静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法行为的通告》,通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 重点依法打击四类违法行为
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禁烧管控,近日,河北省副省长葛海蛟主持召开全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视频会,要求各地标本兼治,狠抓落实,全力做好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联合印发通告,并下发《关于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按照相关要求,此次专项行动中,河北省将重点打击四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类违法行为分别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物,造成大气污染的;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落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烧的;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及其他并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物质,引起火灾,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任立强介绍说,专项行动中,河北省两部门将充分发挥协作优势,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坚持零容忍、全时段打击,坚持快查、快处,从严、从重的原则,出重拳、下狠手、严执法,切实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
■ 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人防技防相结合
“1月7日17:25:46,沧州泊头市四营乡发生一起露天焚烧秸秆垃圾事件,未按规定时限处置反馈,处置反馈流程用时长达18小时2分钟58秒。”这是4月7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通报的13起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处置反馈不及时典型案例之一。
禁烧工作点多、面广,为建立禁烧有效机制,河北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人防技防相结合,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作用,认真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制,切实把日常巡查、火情核查落到实处,确保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扑灭,减轻污染物排放。
“石家庄市藁城区共安装露天禁烧视频监控系统56套,禁烧视频监控中心6名工作人员3班倒,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火情以后第一时间签收、处置、反馈,并立即安排乡镇人员到现场处理。”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孟勇介绍,目前,藁城区每个乡镇都配备了专业系统电脑,为及时签收露天焚烧信息、及时安排人员到场处置火情提供了保证。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河北省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发挥各自搭建平台优势、互通有无,提高协同作战效能,保持严打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充分运用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视频监控系统、“天眼”视频监控系统、“12369”环保投诉举报电话、“110”报警电话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与日常巡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拓展线索搜集渠道,及时发现并锁定违法问题,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实施精准有效打击。
■ 从重惩处责任人,严肃追究监管责任
3月2日,衡水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与红外报警平台桃城区河沿镇监控点火情报警,河沿镇政府立即组织防火巡查队赶赴现场扑灭火点,并发现违法行为人焦某某,随后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
这是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在4月5日公开曝光的5起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违法典型案例之一。
按照河北省开展专项行动相关通知要求,河北省将从严从重惩处违法行为,严格倒查监管责任,对发现的违法露天焚烧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符合行政拘留的要采取行政拘留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查处的违法露天焚烧问题,严格倒查监管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定期通报。
河北各地迅速行动,落实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石家庄、秦皇岛、保定、衡水、邯郸、唐山等市出台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的奖惩问责办法,根据火点数量、过火面积、处置时间等情况对县(市、区)、乡镇进行考核奖惩问责。
张家口市以逐级签订责任状的方式压实基层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对火点数位列前三名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
定州市落实市、乡、村三级责任制,1名市级网格长、25名乡镇级网格长、517名村级网格长、4100名网格员,第一时间全部就位,全天候排查巡查。
廊坊市完善视频监控系统交办机制,缩短火情处置时间,减少污染影响,提升执法效能,同时组织禁烧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张贴禁烧标语,确保宣传入户到人。
专项行动启动后,河北省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开展联合执法。4月4日专项行动启动首日,两部门共查处露天焚烧火点207起,生态环境部门立案处罚61起,公安机关立案15起,追责问责9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