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李国庆靠“抢公章”能赢得当当网管理权吗?

中新社北京4月26日电 (王庆凯)围绕网购平台当当网管理权之争,创始人李国庆和俞渝夫妇多次交锋。26日,双方又上演了“抢公章”的新戏码。

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26日带5人到当当网办公区,夺走了当当网财务章等几十枚公章,并发表《告当当全体员工书》宣布,通过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成立了新的董事会和《公司章程》,俞渝不再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自己将全面接管公司。

对此,当当网品牌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已经报警,公章、财务章、财务部门章即日作废。

“抢公章”接管公司的做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否能赢得管理权之争?

多位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的法律专家表示,要看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李国庆可以就此接管当当网,成为实际控制人。但任何情况下,也不鼓励通过“抢公章”的方式争夺控制权。

北京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公司法律师张莹向中新社记者表示,如果李国庆的股东会召开的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成立的董事会也合法,那就有可能出台合法的文书,要求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交由李国庆管理。只有手续合法,这种接管行为才合法有效。

“我曾多次见证过这种有效的接管方式。”张莹表示,接管公司是否有效主要看前期的安排部署是否合法。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副教授吴景明认为,公章是对外代表公司担保以及开展业务的重要载体。掌握公章的一般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但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必须由合法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选举产生,不是谁占有公章就有公司的管理权。

吴景明告诉中新社记者,当当网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法定代表人的选举可以通过股东投票或者出资比例决定,即“股权多数决”。

企查查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由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持股,而俞渝持有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64.2%的股份,李国庆持有27.51%的股份。

在持股比例差距较大的情况下,李国庆能够组织召开合法有效的董事会“罢免”俞渝,夺回控制权吗?

吴景明认为,还要看当当网的《公司章程》如何规定。如果当当网《公司章程》不是以股权多少来决定法定代表人,李国庆还是有接管公司的可能。

张莹亦表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占比和投票权不一定对等,如果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公司的投票权不是按持股比例确定,李国庆的操作就有可能成功,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像股份有限公司规定的同股必须同权。

但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缪因知对此持有不同看法,尽管此次股东会的具体信息尚不为人知,但一般来说,李国庆的操作法律效力不大,胜算也不大。

缪因知告诉中新社记者,按照相关法律,李国庆这样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的确有权要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但股东会应该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这一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才轮到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所以,如果李国庆要求俞渝召集,后者在合理期间内未予以回应,监事会也不愿接棒,李国庆才能召集会议,否则就是违法。

综合来看,李国庆靠“抢公章”能否赢得当当网管理权,还要看当当网的《公司章程》以及其组织的股东会是否合法。

缪因知也表示,虽然创始人公司“被夺”的愤怒心情可以理解,但这种公司控制权的“反夺”方式在法律上的胜算不大,也绝不有利于本人和公司形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