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活垃圾分类明日实施 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活垃圾强化执法专项行动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2020-04-30 11:50:07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30日讯 5月1日, 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始正式实施。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北京市将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4类。四分法之下,4类垃圾桶成为标配,但每类的数量有所不同。新条例规定,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根据需要设置4类桶;住宅小区和自然村应当在公共区域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桶,并至少在一处生活垃圾交投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桶。
修改后的条例首次明确,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并对个人违法投放垃圾的行为,实行教育和处罚相结合。违规投放的个人“屡教不改”,最高可处200元罚款。此外,要求餐馆、旅馆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并对“混装混运”现象加大了处罚力度。
据悉,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将从5月1日至7月31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活垃圾强化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生活垃圾混堆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行为。在执法专项行动中,将重点检查社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严查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四个环节的违法行为。对于居民未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违法行为,重在引导,采用教育劝阻、书面警告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