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北京5月24日电(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李丹青 陈晓燕 郝赫)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限制人员流动等措施对劳动者返城复工产生了较大影响。湖北籍司机齐师傅疫情前在北京租了辆车跑网约车,每月租金4000元。前阵子,因为不能回京,他不光没有收入,还要交车租,“这种情况算就业还是失业?”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齐师傅的不解,也是很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网约工等新业态从业人员何时能参加失业保险?

一份调查报告显示,超过21%的司机把网约车作为家庭唯一的收入来源,收入断档对这些网约车司机的家庭生活产生很大影响。

“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以劳动关系为参保前提,包括网约车司机在内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多为灵活就业,与平台之间普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无法参加失业保险。”近年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孙洁委员持续关注失业保险问题。

据了解,今年3月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9%,截至3月,全国向230万名失业人员发放了失业保险金,但领到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占比仍比较小。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委员告诉工人日报记者,“这反映出失业率和失业保险的瞄准率是脱节的。”

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郑秉文委员看来,是失业保险的参保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如国企、事业单位职工,其就业较为稳定,而网约工等灵活就业人员,他们的就业与失业状态难以判断,是最需要失业保险的人群之一,但他们却游离在制度之外,没有参加失业保险。

对于这一观点,孙洁委员表示认同,“影响新业态从业者就业的因素相对复杂,如天气、季节、从业者的身体状况甚至疫情,都有可能影响他们的收入,出现暂时性失业。”

那么,如何让失业保险“体内循环”,“瞄准”像齐师傅这样的新业态从业者?

孙洁委员认为,进入信息化社会后,大量劳动者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了多种形态的灵活就业,他们流动性强,所面临的失业风险也发生了变化,应探索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障方式。

“事实上,流动就业群体如何参保,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难题。”郑秉文委员认为,应创新政策,为新业态就业群体制定过渡性的特殊制度安排,比如建立“失业保险储蓄账户”,让最需要失业保险的群体迈进制度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