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5月28日讯(记者朱国旺郭文培)5月21日,山西省药品集中竞价采购网发布两则《关于公布执行部分药品生产企业申请撤销集中采购中标产品平台挂网资格的通知》。通知显示,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药品生产企业66个药品品规,申请撤销集中采购中标产品平台挂网资格,企业提供全国统一不供货承诺。

因此,日前有个别媒体报道称“25家药企宣布66个药品全国断供”。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梳理发现,“66个药品品规全国断供”这种说法并不成立,目前药品仍在全国供应。

据《健康时报》5月24日报道,目前药品仍在全国供应。上海新亚药业高邮有限公司称,“我们的黄芪注射液仍然在售卖,山西乃至全国医院、药店、诊所都可以供应。”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也同样表示。此外,北京鼎臣医药咨询管理中心负责人史立臣表示,所谓的“企业提供全国统一不供货承诺”,并非全国断供,而是企业不按中标的低价供应。

据悉,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2019年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通知明确表示,要严格执行质量入围标准和供应入围标准,有效防止不顾质量的唯低价中标,加强对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链条质量监管。在此前提下,建立对入围企业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的调查、评估、考核、监测体系。出现不按合同供货、不能保障质量和供应等情况时,要相应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

在《健康时报》的报道中,史立臣进一步解释,“各省集采,中标的药物由于价格倒挂等原因,出现企业申请撤网的情况,这是常有的事。”他介绍,目前药品市场有三个:政策性供应市场、政策外供应市场、线上市场。其中,政策性市场以公立医院为主,药品通过各省的集中采购进入公立医院。而往往在集中统一招标过程中,通过低价策略中标的企业,中标后由于原料药涨价、环保成本提高等因素又无法按照中标价格供应药品,只能选择申请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