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 6月24日,证监会公告,依法对一起公安机关移送的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依法对汪耀元、汪琤琤内幕交易“健康元”股票案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36亿余元。

证监会表示,在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鸿信行有限公司减持及转让健康元股份的内幕信息公开前,汪耀元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并与汪琤琤共同控制多个账户并投入巨额资金交易“健康元”股票,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没有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构成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本案属于典型的联络、接触型内幕交易行政违法案件,损害证券市场“三公”原则,侵害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依法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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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证监会官网截图

财经网产经注意到,证监会于2020年3月31日公示的〔2020〕10号文件,即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汪耀元、汪琤琤)(索引 号:40000895X/)显示,证监会对汪耀元、汪琤琤内幕交易健康元股票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证监会认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汪耀元、汪琤琤使用“汪耀元”、“汪琤琤”、“沈某蓉”等21个账户大量买入“健康元”,共计获利906,362,681.39元。

信息显示,汪耀元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欧某平、朱某国存在联络、接触,并与其女儿汪琤琤共同控制使用“汪耀元”、“汪琤琤”、“沈某蓉”等21个账户,在2015年3月16日至4月1日期间大量交易健康元股票,金额巨大,买入意愿十分强烈,其买入“健康元”时间与其和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汪耀元、汪琤琤违法所得906,362,681.39元,并处以2,719,088,044.17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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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证监会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