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二轮问询 悦康药业称存在持续产生较高研发投入风险
日前,悦康药业完成了科创板上市申请的第二轮问询。其中,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等问题继首轮问询后被再度问及。悦康药业定位于高端化学药的研发与生产,产品具有较强的行业竞争能力,公司市场地位突出。
此次,公司拟募资15.05亿元投入研发中心建设及创新药研发项目、固体制剂和小容量水针制剂高端生产线建设项目、原料药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智能编码系统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工厂及绿色升级改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产品覆盖12个用药领域
招股说明书显示,于伟仕、马桂英夫妇通过全资持股的京悦永顺、阜阳宇达、德仁投资(有限合伙)控制悦康药业52.57%之股权,系悦康药业的实际控制人。
悦康药业是以高端化学药为主导的大型医药企业集团、以研发创新为驱动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涵盖药品研发、制造、流通销售全产业链条,具备注射液、冻干粉针剂、片剂、胶囊剂等多种剂型以及部分原料药的生产能力,产品覆盖心脑血管、消化系统、抗感染、内分泌以及抗肿瘤等12个用药领域。
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市场份额处于相对领先地位。根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关于城市公立医院、城市社区医院、县级公立医院以及乡镇卫生院等终端市场数据统计,公司主要产品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二甲双胍制剂、注射用兰索拉唑、奥美拉唑口服制剂等2018年度均在相关市场排名前三。公司在产的首仿产品心脑血管药物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系唯一获得国产化学药物批文的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公司在产的银杏叶提取物制注射液2018年在全国银杏叶提取物制剂市场中销售金额排名第一,公司在产的二甲双胍制剂2018年在全国二甲双胍制剂市场中销售金额排名第二,公司在产的奥美拉唑口服制剂2018年在全国奥美拉唑口服制剂市场中销售金额排名第三,公司在产的注射用兰索拉唑2018年在全国兰索拉唑制剂市场中销售金额排名第三。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形成了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药物晶型研究技术平台、高端药用辅料研发技术平台以及心脑血管注射剂精细化制备技术平台4大核心技术平台。公司主要产品中应用的核心技术大部分来自于自主研发,公司主要销售收入的形成依托于公司对应的核心技术。
持续高研发投入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并保持持续的高研发投入,2017至2019年(简称“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分别为8898.80万元、11367.82万元、14841.91万元,累计金额为35108.53万元。
公司的研发费用被再度问询。问询函显示,扣除代理金额后公司的研发费用率为4.55%、3.71%和4.66%,仍低于可比公司水平。另外,从研发项目种类和数量看,丽珠集团、奥赛康新药数量多于公司,新药研发费用投入较高,因此公司研发投入低于丽珠集团、奥赛康。要求公司说明:结合公司研发人员、研发项目等,说明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研发能力;结合目前在研项目预计进展情况,分析公司未来研发费用是否会大幅提高,是否对生产经营能力存在不利影响,视情况对公司研发费用存在大幅提升的风险予以提示。
公司回复称,公司坚持以高端化药为基础、创新药物为重点,抓住政策机会,形成技术壁垒,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公司成长为仿创结合的领先医药企业。公司具有持续研发能力。
公司称未来研发费用平均每年投入1.7亿元以上,持续稳定增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盈利水平不断提升,预计研发投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也相应地提示了风险,随着在研新药项目的推进以及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化学药品仿制药注射剂的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有序开展,预计未来公司研发投入将持续增加,并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对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公司称,未来将持续开展对98项化学药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根据预计,未来五年公司对相关研发项目投入的金额总计约为41510万元,平均每年投入8302万元,占2019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94%和28.85%。公司存在持续产生较高研发投入的风险。
销售费用被再度问询
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7.00亿元、39.83亿元和42.88亿元,销售毛利分别为11.62亿元、23.97亿元和26.12亿元,销售毛利率分别为43.03%、60.19%和60.92%。公司表示,2018年收入及毛利率增长主要因为:一方面随着“两票制”的实施,公司销售模式由推广经销商模式逐步转为配送经销商模式,产品销售价格提升,销售毛利率相应上升;另一方面,公司主要产品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销售规模增长较快,由3800余万支增长至5800余万支。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9.78亿元、20.15亿元和22.27亿元,期间费用率分别为36.23%、50.60%和51.93%,期间费用增长主要由于“两票制”政策实施后销售费用增加及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用增加。
公司的销售费用也被再度问询。问询函显示,2018年和2019年公司市场推广费金额较高,支付费用最大的对象均为北京宏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宏航”),分别为3183.01万元和4523.30万元。根据公开信息查询,北京宏航于2018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要求公司说明,北京宏航负责的市场推广具体内容构成,负责的区域,与收入的匹配关系。
公司回复称,北京集中了全国优秀的医疗资源,也有着全国素质最高的专家及医护人员,因此北京区域推广业务不仅为了促进北京地区的销售,而且会对全国医药治疗领域形成引领作用,特别北京三甲医院的用药,会形成全国医院用药的标杆与指导。2018年度、2019年度北京区域销售收入分别为1.37亿元、1.34亿元,向北京宏航支付的推广费分别为3183.01万元、4523.30万元。考虑到北京区域在全国医药市场的引领作用,公司与北京宏航的推广合作不断增加,2019年市场推广费有所增加,但就市场推广而言,市场推广费与销售收入没有明确的线性匹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