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克生物冲刺科创板:公司疫苗代理商曾靠行贿疾控中心官员拓展市场 上半年“推广费”高达2.19亿元
近日,长春高新(SZ:000661)分拆子公司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百克生物”)至科创板IPO的申请获上交所受理,进入审核阶段。
资料显示,百克生物自2004年成立以来,一直聚焦人用疫苗产品领域,是长春高新重要的子公司之一。不过记者梳理发现,近几年,百克生物的推广费一直居高不下,2017至2019年推广费占销售费用比例均在85%左右,2020年上半年推广费占销售费用比例更是高达94.82%。
根据百克生物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业绩显示,分别实现营收6.91亿元、10.19亿元、9.76亿元和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93亿元、1.28亿元、2.21亿元和1.8亿元;同时,销售费用分别为3.62亿元、5.17亿元、4.49亿元和2.31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52.38%、50.71%、46.07%和38.48%。
记者注意到,百克生物销售费用中“推广费”近几年一直居高不下,占比从2017年的85%增长至2020年上半年的95%。百克生物招股书显示,2017年度至2020年上半年,其推广费金额分别为3.08亿元、4.46亿元、3.83亿元和2.19亿元,占销售费用比重分别为85.03%、86.38%、85.16%和94.82%。
与此同时,百克生物2020年上半年高达2.19亿元的“推广费”,远高于其所列举的同行业公司康泰生物、沃森生物、康华生物。记者查询各公司财报发现,今年上半年康泰生物销售费用中与推广费有关的项目是“宣传推广费”,约130万元;沃森生物销售费用中与推广费有关的项目是“市场推广费及维护费”约1.79亿元;康华生物销售费用中与推广费有关的项目是“推广服务费”约1.38亿元。
百克生物在招股书中指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以推广费、职工薪酬、运费和仓储费为主”,然而,百克生物2020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中“其他”项目费用位居第三名,达128.97万元,占比0.56%,且该项费用高于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办公费等销售费用项目。对于“其他”项目费用的具体用途,记者在招股书中并未查到。
除上述问题外,记者还注意到,此前百克生物原业务员以及百克生物水痘疫苗的代理公司卷入行贿案件。
中国裁判文书网在2019年发布的“安徽慈广福药业有限公司、王某琦单位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4年6月,慈广福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琦认识了蚌埠市疾控中心规划免疫科时任科长的孙浩,孙浩具有指导各县区疫苗使用的职权。为提高慈广福公司代理的长春百克水痘疫苗在蚌埠地区疾控中心的经营优势,王某琦与孙浩商定:由孙浩负责该疫苗在蚌埠地区各疾控中心的销售,王某琦按照疫苗销量给予孙浩每支25元(后改为17元)的销售回扣。后孙浩为慈广福公司销售疫苗。
2014年8月至2016年3月期间,为感谢孙浩在经营活动中的关照和疫苗的销售情况,王某琦安排慈广福公司工作人员赵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从公司账户五次共给予孙浩347850元,通过现金方式两次共给予孙浩24650元,共计372500元。
百克生物招股书披露的“内控风险”提到了商业贿赂事项。百克生物称,商业贿赂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公司无法完全避免因个人因素导致的行贿和商业贿赂风险,相关风险发生时,具体责任的认定和划分取决于司法机关的审查结果,一旦公司牵涉其中构成单位犯罪,公司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如果公司员工的行贿行为涉及政府采购事项,也可能导致公司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的风险。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上述问题致函百克生物,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