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9月9日讯(记者朱国旺 郭文培)9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通告显示,31家药品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公司现场监督检查不达标被限期整改。其中,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元药业”)全资子公司宁夏启元医药有限公司在列。

通告显示,今年6月15-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宁夏启元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其存在1项主要缺陷,2项一般缺陷。对此,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其他30家不达标企业为:宁夏天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恒和医药有限公司、宁夏同盛祥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宁夏永欣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宁夏达美医药有限公司、宁夏华源耀康医药有限公司、宁夏美康医药有限公司、宁夏峰岳恒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宁夏博世康药业有限公司、宁夏九康医药有限公司、宁夏杏杰医药有限公司、宁夏玖华医药有限公司、宁夏源沣医药有限公司、宁夏海王医药有限公司、宁夏爱利春医药有限公司、宁夏玖如泰医药有限公司、宁夏修正堂医药有限公司、宁夏厚德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宁夏众欣联合康广医药有限公司、宁夏方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彭阳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众欣联合方经睦纬医药有限公司、宁夏百姓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宁夏杏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宁夏百年益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宁夏惠仁堂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福源堂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宁夏怡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益可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子公司检查屡不达标

启元药业官网介绍,其成立于2001年1月,由原国有企业宁夏制药厂和宁夏中药厂改制合并组建,公司被列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多次荣获自治区AAA级诚信制药企业、自治区A级纳税信用单位等称号。然而,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这并非启元药业子公司首次出现检查不达标的情况。

据中国质量新闻网,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通告(2018年第2号)》显示,2018年3月7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抽查个别品种复方甘草片(批号180205),批检验记录中待包装产品脆碎度检验复核人未签字,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其进一步规范生产记录相关资料。

2016年,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宁夏药品流通监督检查信息表(银川市)11.26》显示,在对宁夏启元医药有限公司的飞行检查中,发现其存在阴凉库与常温库未有效隔离、未按规定程序采购验收药品等5个问题。

违法排污屡不改

此外,启元药业还多次因环保问题受罚。信用中国显示,启元药业有3条环境违法行为处罚记录。其中,2017年8月22日-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启元药业的无组织臭气浓度、氨和有组织臭气浓度、氨排放现状进行了监测,发现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最大臭气浓度值为85(无量纲),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限值(20,无量纲)。银川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8日向其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银环责改字[2017]018号),于2017年10月20日向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环气罚字[2017]098号),罚款40万元。

然而,2017年9月19日-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组织复查中发现:启元药业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值为64(无量纲),仍超标排放,违法排污行为未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