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特别是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国大力发展商品住房和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发生了显著变化。然而,我国住房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在许多大城市,人口规模大、供给量少、房价高,租赁市场存在供应不足、供给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造成“新市民”等经济薄弱群体住房困难突出,其住房状况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称。他们期盼在大城市租住与之经济能力相适应的“一张床”“一间房”或“一小套房”。

有效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成为关键。然而,我国仍存在房地产市场“售卖一条腿长,租赁一条腿短”,租赁关系不稳定,发展租赁住房支持政策不足的问题。

对此,2020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用较长篇幅对住房租赁提出要求,特别强调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国有和民营企业都要发挥功能作用。这表明,未来租赁住房将有专门的土地,这将改变住宅用地资源配置方式,结束长期以来对规模庞大的租赁住房市场无专项用地保障的历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同时提出,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可以说,住房租赁的发展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我国将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同时,将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此举将深刻改变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改变住房租赁市场长期以私人房源为主导、公租房和集中式长租房占比低所导致的租赁市场管理难问题突出的格局。未来,政府管控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化规范运作的长租房占比将大幅度上升。

我国租赁市场发展将更加规范和健康。一方面,受政府政策支持的政策性租赁住房在平稳租金价格、提供低租金房源供给方面会更好地发挥市场“稳定器”的作用;另一方面,政策性租赁住房和机构化运行的长租房在促进市场规范发展方面能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许多人认为,“租售同权”是促进租赁住房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相信随着住房租赁承租人也能享受与购房者同等的公共服务,住房租赁必定会成为广大居民更容易接受的住房消费方式。可以预计,我国住房租赁将迎来全面快速发展阶段。(经济日报记者 亢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