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焕坤、通讯员来穗宣报道:7日起,《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和“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0天。该惠民政策涉及目前在广州的近千万外来人口。

据介绍,2018年7月开始实施的《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试行)将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政策调研评估及修订工作。记者梳理发现,此次修订主要做了五个提高、四个优化。

五个提高

提高“两个合法稳定”占比。在“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中,征求意见稿大幅提高持有居住证、合法产权住所、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缴纳社会保险指标分值;新增“在广州市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参照社保分值予以赋分;按照“租购同权”要求提高“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分值,缩小“租购”差距。

提高社会服务分值。在“社会服务和公益”指标,提高献血、志愿者(义工)指标分值上限和占比。

提高纳税指标分值。在“纳税情况”指标,考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中央关于完善纳税机制的相关要求,新增“近3个纳税年度连续每年申报纳税”和“近1个纳税年度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加分内容,鼓励来穗人员在穗创业纳税,向创业成绩优异、社会贡献明显的人才倾斜。

提高表彰奖项分值。根据国家、省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精神,新增退役军人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内容,扩大表彰奖项指标覆盖面,吸引更多为社会作出贡献的退役军人到广州就业创业。

提高技能工种门槛。降低职业资格、技术能力、急需工种和个人从事该行业的加分分值,规避部分容易被中介操控的指标项,以提高学历技能、职业工种门槛,降低“考证积分”“考证入户”热度。

四个优化

优化文化程度赋分。最高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由50分调整为30分,引导高学历来穗人员通过其他渠道入户广州,确保更多“长期合法稳定就业、居住”的来穗人员通过积分制享受公共服务。

优化“年龄”赋分。“年龄”指标内容调整为18—40岁统一分值,40岁以后逐年梯度赋分,进一步平滑分值跨度,避免该指标分值断崖式下降。

优化“创新能力”赋分。删除“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发明人”指标内容,强调该指标中“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分值申请人应从事“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以明确加分目标群体范围,避免具体实施中概念混淆。

优化信用惩戒措施。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惩戒措施修改为“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1年内不予纳入积分制服务管理;处罚后再犯的,5年内不予纳入积分制服务管理”,避免一旦违法、终身受罚,若再次违法,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