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药监局发布2021年第1期医疗器械质量公告,本期共对123个抽样单位169批次产品进行抽验,共涉及108个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验结果163批次产品符合要求,6批次产品不符合要求(相关检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使用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安徽省药监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

其中,在安徽嘉海服饰有限公司抽样的,标示为该公司生产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生产批号20200402,规格为XL/TWJ-TAPE-01,断裂强力(4.5)不符合要求;在芜湖九州通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抽样的,标示为河南驼人三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生产批号200108,规格为平面形,口罩带(4.4.2)、细菌过滤效率(BFE)(4.6.1)不符合要求;在凤阳县中医院抽样的,标示为济宁市健达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生产批号20200312,规格为平面型/17.5cm*9.5cm,口罩带(4.4.2)不符合要求;在淮北博爱肾病医院抽样的,标示为济宁市健达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生产批号20191002,规格为平面型三层,口罩带(2.4.2)不符合要求;在黄山市健康人大药房黄山东路店抽样的,标示为江西宝泽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医用口罩,生产批号200312,规格为17.5cmx9.5cm 平面型,口罩带(2.4.2)不符合要求;在安徽盈科安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抽样的,标示为该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生产批号YK-20200518,规格为平面耳挂式17.5×9.5cm,口罩带(2.3.2)不符合要求。

具体抽验信息,请登录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查询。(杨成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