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7月4日电(记者靳赫、于瑶)记者4日从宁夏自然资源厅了解到,为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宁夏选取吴忠市及其所辖县(区)开展为期2年的净采矿权出让试点工作,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决定、科学配置、社会监督的矿产资源“净矿”出让工作机制。

试点市、县(区)将在2021年底前,完成净采矿权出让宗数不低于本年度采矿权出让计划的30%;2022年底前,完成净采矿权出让宗数不低于本年度采矿权出让计划的50%。

宁夏提出,试点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在采矿权年度出让计划中选取具备条件的拟出让采矿权,由属地政府组织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及矿山所在乡镇政府,对拟出让采矿权范围开展联合踏勘审查。同时,对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或影响范围内土地,以及地面附着物的权属进行调查,确保权属清晰,符合用地、用林政策。

试点地区净采矿权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由试点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委托矿业权评估机构开展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确定出让起始价,提交矿业权交易机构组织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