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房地产业协会21日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和宣传行为的倡议书》提到,对商业、办公、1oft、公寓等非住宅类房地产项目进行销售和宣传时,一律不得使用“不限购”“不限贷”等广告信息误导购房人购房。

海南省房地产业协会表示,根据海南省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和房地产网络传告治理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维护我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倡导诚实守信的从业精神,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海南省房地产业协会在此号召各会员单位、各房地产企业及行业从业人员加强自律,严格遵守我省房地产各项调控政策规定,共同促进我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海南省房地产业协会特此倡议:

一、海南省房地产业协会积极发挥行业自律的带头作用,各会员单位、各房地产企业及行业从业人员应坚持“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严格遵照执行现行限购政策,规范广告宣传行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自觉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拒绝无证销售、捆绑销售、价外加价、阴阳合同,收取或变相收取认筹金、定金等行为。

三、依法依规开展网络宣传活动。会员单位要严格落实网络宣传活动主体责任,加强自律,并对委托的中介机构和网络平台网络宣传广告进行约束规范。楼盘销售现场和网络宣传都应在显著位置完整、准确地标明项目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规划用途、房屋类型等信息。

四、严格执行我省限购等调控政策。对商品住宅项目进行销售和宣传时,要明确告知房人购买商品住宅,应符合我省限购政策规定;对商业、办公、1oft、公寓等非住宅类房地产项目进行销售和宣传时,一律不得使用“不限购”“不限贷”等广告信息误导购房人购房。

五、加强房地产正面论引导。规范运营推广行为,真实准确发布商品房信息,如实公告需公示的规划方案和设计内容,不哄抬房价、不恶意炒作,不发布虚假内容广告或不良信息误导消费者。

六、自觉规范行业运作准则。要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展示商品房价格备案文件、销控表、五证、海南相关限购文件等,不捂盘惜售,不变相囤积房源、垄断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