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多措并举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蒋朝晖
记者近日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云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实施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以来,云南省采取多种强有力举措,千方百计打好碧水保卫战并取得积极进展。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六大水系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出境跨界河流监测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及以上;九大高原湖泊中优良湖泊水质稳定保持,污染湖泊水质恶化趋势得到根本遏制并呈逐年改善趋势;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逐年提升;黑臭水体整治顺利推进,地级城市建成区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协调推进标志性战役,圆满完成“水十条”目标任务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袁国林介绍,“十三五”以来,云南省高度重视以九大高原湖泊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保护好优良水体、整治不达标水体、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总体思路,深入落实“水十条”《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着眼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云南省协调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涉水标志性战役。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开展考核断面水质按月通报预警,对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地区采取约谈、会商、督办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积极改善断面水质;全力推进湖泊保护与治理“十三五”规划及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的实施;部署落实长江流域国控劣Ⅴ类断面整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长江(云南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调查评估和保护,围绕“划、立、治”对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水资源节约保护等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省水污染防治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调度会,推动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的各项工作落实。同时,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促进流域水质改善,“十三五”期间全省共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合计42.5326亿元。
“水十条”实施以来,云南省每年都顺利通过年度考核。全省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断面比例从2014年的66%提升至目前的83%,超出国家下达的2020年终期目标(73%)10个百分点;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从2014年的12%下降至目前的3%,达到国家下达的2020年终期目标(6%)要求,两项考核指标均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终期目标任务。九大高原湖泊考核点位水质全部达到《云南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考核目标,滇池、异龙湖、星云湖实现消劣;纳入国家考核的36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2%,高于全国考核平均达标率1个百分点,满足考核目标要求;同时,进入全国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33条黑臭水体中,均已达到不黑不臭,治理初见成效。
着力抓实重点工作,务求水污染防治提质增效
2020年,云南省精准发力抓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环境监管、水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等重点工作,为打好“十三五”水污染防治收官之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自《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全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2020年,全省精准排查329个千吨万人和954个其他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制定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129个县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保技术培训、全省1283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省级技术审查。2020年11月30日,比国家规定期限提前一个月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批复。同时,组织开展2019年度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定期调度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情况,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地开展现场调研,督促当地积极整改。
为进一步强化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环境监管,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0年度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环境监督工作要点,指导相关州(市)围绕九湖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水污染源管控、任务措施落实、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重点,综合运用严格环境准入、强化风险防范、严格环境执法、推进督察整改、加大科技支撑等措施,切实增强监管实效。稳步有序推进《云南省“十四五”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规划》编制,指导各地完成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编制工作。
在加强对水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方面,云南省稳步推进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全省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稳步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所有具备集中治理条件的园区,均已采取自建或依托方式,实现污水集中治理。对无企业入驻或污水产生量极少的片区,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由企业按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2020年云南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共监测369个国控省控河流断面及湖库点位,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以上、水质优良的断面有300个,占81.3%,与上年持平;劣于Ⅴ类标准、水质重度污染的断面有17个,占4.6%,比上年减少3个,下降0.8个百分点;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的断面有303个,占82.1%,比上年增加3个,提高0.8个百分点。
据了解,着眼高质量谋划“十四五”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各州(市)人民政府围绕“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在哪里、问题症结在哪里、相应对策在哪里、具体落实在哪里”,认真编制《云南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截至目前,各州(市)已完成地市级水生态环境保护要点成果报告编制,省级规划文本已在编制中,预计今年年底编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