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容易注销难,是不少企业面临的痛点。随着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目前,广东各地注册一家企业平均耗时不超过3天,最快半天就能领取营业执照。相比之下,企业注销往往没这么简单。

材料多、流程长、清算难……此前,南方日报发起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40%的企业办理注销业务耗时超过3个月。既能快速准入,又能便捷退出成为市场主体的集中诉求。

如何才能打通堵点痛点,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8月4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文献、广东省税务局二级巡视员陈学著、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魏文涛做客南方日报、南方+《新政开讲》直播间,就我省最新出台的《广东省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带来权威解读。

试点简易注销

畅通主动退出渠道

“企业注销难,主要难在清算环节。”谈及办理注销业务的堵点痛点,某地产公司行政经理熊小姐告诉笔者,企业要完成清算,首先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公司解散决定,成立清算组;然后,要在报纸上发布企业注销公告,让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45天公告期满后,清算组要对企业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出清算报告。一整个流程办下来,起码要花好几个月。

如何才能简化业务流程,畅通企业退出出口?“针对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我省率先试点简易注销登记。”据张文献介绍,自2017年3月起,广东对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没有债权债务的四类企业,即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允许选择简易注销登记。

同时,在广州市南沙区、深圳市、珠海市、东莞市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从45天至20天、允许部分异常企业在消除异常状态后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据统计,目前全省注销企业中,约20%选择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完成注销。

在简化普通注销流程方面,自2019年4月起,我省也陆续推出多项改革。“我们将报纸公告改为网上系统公告,帮助企业节省费用;清算组备案由窗口办理,改为在公示系统自助办理,节省了时间。”据张文献介绍,近年来,通过实施一系列改革举措,我省企业注销登记效率大大提高。近三年,广东注销企业户数分别为11.70万户、18.76万户、37.80万户。2018、2019年分别较上一年增长60.34%、101.49%。

“一网通办”

节省人力、办事成本

由于办理企业注销涉及市场监管、税务局、海关等多个部门,部门之间“数据壁垒”未打通曾经是企业注销面临的另一个难题。

“过去,每注销一家企业,我们就要几个人轮流跑不同办事部门,来回好多趟,每个地方交的材料都不一样,很难同步。”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经理马永亮告诉记者,现在不同了,无论线上还是线下,各部门之间真正实现了数据共享,经办人员再也不用来回奔波,很多业务在网上就能办。

去年8月,广东“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正式上线运行,将市场监管、税务、海关、人社等相关单位的注销系统进行有效整合,实现各系统间业务互通、数据共享,解决了马经理口中的难题。

“通过网上专区,我们统一企业注销的办事入口,不仅节省了企业办事成本,也大大提高了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据魏文涛介绍,在数据共享方面,该系统实现了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企业基础信息的自动填写,减少企业填报,节省企业的时间成本;同时,通过智能辅助功能,自动检测企业是否符合注销的业务要求、是否已完成了清税、是否为涉关企业,精准定位,大幅度减少了企业的咨询量和出行成本,提高了企业的办事效率。

“企业注销网上专区上线后,反响很好,企业对‘一网通办’的接受度很高。”据魏文涛介绍,截至目前,专区一共受理企业注销登记28.3万家,企业通过专区申报比例约占90%。

在线上“一网通办”为企业注销带来便利化操作的同时,线下办理流程中,针对较为关键的税务注销环节,广东省税务局也采取了多项优化措施。

“具体来看,主要包括免办服务、即办服务、容缺服务、套餐服务、专窗服务、简化流程、减少资料等七个方面,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间和精简办理流程。”据陈学著介绍,2019年,全省(不含深圳)共办理税务注销63万多户,按时办结率超过98%,比2018年提升了7.8个百分点;其中,1天内即时办结的56万多户,注销即时办结率达到88.6%,比2018年提升了28个百分点。

深圳试点除名制

加快失联企业出清

除了主动开展注销业务的企业,市场上还存在一部分“僵尸企业”和失联企业。“针对这类‘不愿退’的市场主体,我们将强化司法协作,运用司法手段推动企业出清。”据张文献介绍,《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快失联企业等吊销出清”的系列改革措施,通过细化和明确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简化调查取证程序,提高吊销出清效率。“制定此项措施的目的,是让长期停业未经营、失联、‘死亡’、‘僵尸’等应当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尽快吊销出清,实现‘应退尽退’。”

不过,吊销并不等于注销。大批被吊销的企业,依然会占用行政资源、土地资源。“这类商事主体的长期存在将威胁市场交易安全,增加市场交易成本,降低政府治理效能,对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据深圳市企业注册局副局长钟鑫介绍,针对大量的“失联企业”的存在,《实施方案》提出,借鉴香港的公司除名制度,通过特区立法,在深圳率先试点开展企业除名制度。

具体而言,对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商事主体,从商事登记簿中予以除名。除名后,商事主体的经营资格消灭但保留主体资格,仍要依法履行清算、注销义务。

“市场主体有生就有死,是正常、良性的新陈代谢。消除大量失联商事主体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企业数量保持一定比例的稳定增长,才是一个城市优良营商环境的体现。”据钟鑫介绍,目前,《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修订草案送审稿)》已经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近期完善后将报市人大审议。

“深圳在全国率先通过立法形式,创设‘除名制度’是对现行商事主体市场退出制度的重大创新和变通,是对现行商事主体退出制度的补充和完善。”广东省社科院企业研究所研究员高怡冰表示,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面临不同的复杂问题,广东畅通市场主体退出之路采取了“分类推进、先易后难”的原则,深圳等地的先行先试,将继续为全省、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南方日报记者王佳欣曾美玲实习生宗德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