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广东样板
广州从化石门公园(图片系“粤来粤美”摄影比赛参赛作品摄影:胡建军)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新要求,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辟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广东不断加快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环境和发展之间的关系不断趋于协调。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广东以新担当、新作为努力开创广东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奋力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标杆和示范。
生态文明建设的广东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先行一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环境与发展关系也一度趋于紧张,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加大。为解决好经济快速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广东历届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广东更加积极主动推进转型,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推动绿色发展。八年来,广东在保持经济高速稳定发展的同时,全省环境质量总体平稳,主要江河水质总体稳定,空气质量实现连续五年达标并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大力推动制度创新,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治理能力。2015年,广东制定并颁布了全国第一部省级地方性法规《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颁布的《广东省西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在全国跨省水系水质保护和联合防治上开了先河。在全国率先实施环保实绩考核制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府领导考核机制、主体功能区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排污权交易制度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等,不断探索行政和市场的新手段,制度供给机制不断丰富,制度配套日趋完善,制度执行更加有力,生态文明各项制度已经逐渐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奋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根本上遏制了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环境经济学上著名的库兹涅兹曲线表明,低收入国家在发展的最初阶段,环境质量会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恶化,但是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会出现“拐点”,即转向环境与经济双赢的格局。污染防治攻坚战本质上是通过政府强有力的“有形之手”,加快经济发展与污染排放的“脱钩”。
为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广东不断引入新技术、新知识、新模式,不断提升污染防治水平。主要包括:全面推进环保大数据监管平台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广泛采用无人机等新设备,推动环境治理信息化和数字化,为精准把握污染现状、动态和治理成效提供技术保障;引入院士团队、整合省内环境研究团队到各地送经验、送知识、送信息,有效弥补知识短板;各地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出众多治理模式,比如深圳、东莞市在系统治理茅洲河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全流域治理、大兵团作战新模式,推行全要素管控,实施“厂、网、河、库、闸”一体化调度,取得显著成效。这些创新,不仅对于解决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具有直接的作用,也将为环境可持续治理提供长久支撑。
着力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以高水平治理带动高质量发展。广东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积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广东扎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是把污染攻坚战看成一场简单的运动式治理,而是主动用好、用足、用准高效率的市场“无形之手”,把污染防治与转型升级结合起来,以高水平环境治理来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国家首次提出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一个月后,广东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在广州启动,并成为国内首个启动碳排放权交易的试点省份。目前,广东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排放配额总量超4亿吨,市场规模全国第一,全球排名第三,仅次于欧盟和韩国的碳市场。参与交易的企业不仅实现了减排,更实现了生产方式的转换,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为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广东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了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高标准建设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的战略构想,以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为引领,以生态经济化为主线,在高水平保护和治理中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了做好生态经济化这篇大文章,广东各地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着力把市场机制引进来,把资本引进来,把生态资源与外部市场、外部需求连接起来,初步形成了全域旅游、生态林业、健康医养、绿色食品为支撑的绿色产业体系。
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大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在粤港澳大湾区层面,不断深化粤港澳生态文明合作。一直以来,广东依托“9+2”泛珠三角经济圈以及粤港、粤澳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同香港、澳门的生态环保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颁布以来,广东积极对标世界一流湾区,努力开辟粤港澳生态文明合作新领域、探索新机制,大力推进美丽湾区建设。同时,大力推进珠三角都市圈内部全方位的合作,推动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市之间建立了一系列以流域为基础的合作机制,并积极开展与福建、江西、湖南、广西等省区的跨界污染治理合作。
广东已与广西、福建、江西等临近省(区)签订了跨界河流生态补偿协议,并付诸于实施,入粤河流跨省界断面水质持续改善。这些区域合作新机制的建立和深化,成为破解跨界污染治理难题的利器,为广东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环境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奋力打造生态文明的标杆示范
目前,广东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依然较大,仍然存在着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未根本改变、生态文明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广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把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推进,努力树好生态文明标杆。
从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出发,更加明晰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因此,建设生态文明,本质上是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广东人均GDP已经达到1.5万美元,老百姓对优质生态环境服务的需求比全国更高、变化更快。如何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广大老百姓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没有经验可循。只有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首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才能保证方向不偏、动力不减。
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要求出发,把握广东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从根本上讲就是提升生态治理能力和水平。制度创新是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发展的法宝和灵魂,是创造经济奇迹的不竭动力。广东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不仅要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上更加锐意进取,积极用制度改革和建设作为突破口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也要努力完善和优化现有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推动一些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以稳定社会预期,巩固制度成果,凸显治理优势,彰显示范效应。
协调好区域发展和生态文明治理的关系,真正形成与主体功能区划相协调的发展和保护格局。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仍然是困扰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大难题。广东应将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发展有机融合,更加清晰地谋划处理好不同区域绿色与发展之间的关系。珠三角地区要加快与港澳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对标世界一流湾区推动转型升级,加快淘汰高污染、高排放的产业和企业,加快实现绿色增量对灰色存量的替代。
沿海经济带要积极吸取珠三角地区早期发展的教训,在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构建沿海生态屏障的前提下,切实走出一条保护与发展相协调的新路子。粤北生态发展区要时刻牢记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一命题,大力挖掘生态价值,充分利用市场,把生态资产与外部资本、外部市场、外部需求连接起来,在生态经济化方面闯出一条新路,发展出一批高质量、有活力的生态型产业,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后劲。
(作者赵细康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曾云敏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所研究员)
(图片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