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垃圾分类条例实施首日 盐田全面实行厨余垃圾定时投放
南都讯记者谢粤蕾《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于昨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深圳市垃圾分类工作正式步入法制监管阶段。与此同时,盐田区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已开始正式实行家庭厨余垃圾“早中晚”定时投放制度,是全市第一个在全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家庭厨余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的行政区。
全区实行厨余垃圾“早中晚”定时投放
根据“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建立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区主管部门根据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和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确定生活垃圾具体投放时间段。其中,家庭厨余垃圾每日投放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两个”。
在《条例》正式实行的当天,盐田区也正式实行家庭厨余垃圾“早中晚”定时投放制度,并在智能垃圾分类投放设备上张贴告示,指出:“盐田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设置了三个厨余垃圾投放时间段,分别是上午:7:00时-9:00时;中午:11:30时-14:00时;晚上:18:00时-21:30时”。同时,公示内容要求,除规定投放时间外,其他时间段厨余垃圾收集容器盖为上锁状态,不接受厨余垃圾投放。
盐田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管理中心职员王鹏亭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三个时段也是根据盐田区居民生活习惯而设定的,有利于减少小区内蚊虫滋生、异味产生的现象。此举集中居民投放厨余垃圾时间,也方便工作人员定时进行收运管理。
据了解,早在“条例”公布之初,盐田区垃圾分类督导员们已针对条例内容,进行了入户宣传、沿街宣传、摊位宣传及开展相关回收日等前期工作,极大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投放知识的普及率,得到了辖区居民的大力支持。对此,家住合泰御景翠峰的居民钱女士表示时间设定很合理,“晚上吃完饭洗完碗,就可以到楼下扔(厨余)垃圾,很方便,我们都大力支持”。
宣传、督导、激励三管齐下严格执行
除了前期大量的宣传工作,在垃圾分类投放过程中,盐田区注重发挥督导的作用,在辖区形成长期、有效的监督管理平台机制。作为督导队伍的一员,刘女士表示督导的工作在垃圾分类投放高峰期进行,对不懂如何分类投放的居民进行指导,并且在空闲时间入户宣传,提高居民对此的认识。
“从倡导转变为强制”,这是在《条例》实施之后垃圾分类投放的重要变化,针对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主体,如个人、单位、收运企业、物业公司,若有违反规定的将进行相应处罚。如何落实督导工作也尤为重要,对此,日前,“盐田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信息管理平台”上线投入试运行,融入更多智能、便捷、高效的科学技术,让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继续走在智能化的前沿。
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9月为警示期,对不按规定实施垃圾分类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教育和督促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10月至11月是集中执法阶段,将正式开罚,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12月及以后,是常态化执法阶段,将垃圾分类执法巡查纳入市容巡查员巡查范围,根据辖区实际不定期开展针对性执法,进一步强化各主体的责任落实。
为了严格执行《条例》,减少处罚性行为,一贯重视垃圾分类的盐田区提前做了扎实的准备。据王鹏亭介绍,盐田区早就构建了“四个全覆盖”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首先是分类前端的全覆盖,在252个住宅小区、城中村配备了618台智能化的分类投放装置;二是分类收运的全覆盖,不同的垃圾由不同的公司、不同的车辆进行分类的收运;三是分类处理的全覆盖,针对可回收、餐厨、其他以及有害垃圾进行不同的处理;四是投放、收运、处理全过程的智能化监管的全覆盖,通过智慧化的一些设施、设备,进行全过程的记录、监督,包括分析、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盐田区还实行引导激励奖励措施,居民通过垃圾分类投放积攒积分兑换奖品,并与辖区碳币系统对接,同样可以获得碳币兑换奖品,激励辖区居民身体力行做好垃圾分类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