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明年元旦起实施 现役军人可免费乘坐公共交通
南方网讯广州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体系建设,扩大优先礼遇措施,现役军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现役军人家属就医享受优先服务,政务服务中心、银行等场所需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等优先服务。11月10日,广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下称《办法》)相关情况。该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现役军人家属就医可享优先
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李启新介绍,本次修订借鉴兄弟省市有益的立法经验,在原《办法》的基础上,在四个方面创新规定和做法,包括加强优抚体系建设、适当扩大优先礼遇措施、适当给予经济照顾、增加精神表彰措施。
在公共服务优先方面,《办法》规定,广州行政区域内铁路(含高铁)、公路、航空、港口、政务服务中心、银行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其他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随同上述对象出行的家属,应当专设窗口或者优先提供服务。
此外,广州市、区所属公园、纪念馆、博物馆、科技馆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自然风景区,对前来游览参观的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和本市户籍的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证免购门票。
现役军人和非广州市户籍的残疾军人持军官证(含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残疾军人证等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广州市内线路的公共汽(电)车、过江渡轮和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广州市户籍的残疾军人和广州市户籍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具有优抚优待功能的社保卡刷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在优先看病就医方面,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凭有效证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享受优先服务,医院应当设立明显的优先标志。对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减免部分医疗费用。
退役军人租住公租房优先配租
在住房优先方面,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广州市有关规定享受优先配租等优惠。符合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退役军人,按照广州市有关规定优先配租。家居农村的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房时,当地应当优先、优惠解决宅基地;有住房困难的,由区、镇财政给予一次性住房维修补助或者优先纳入农村安居工程计划。
此外,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办理房产、土地证件的,按照国家规定免交登记费、工本费;自建房的,按照国家规定免交基础设施配套费、拨地定桩测绘费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拆迁安置住房时,服现役的军官和士官、义务兵应当计入该家庭人口,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原属广州市户籍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可以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购房待遇。
在优先入住养老院方面,孤老烈士遗属、孤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孤老病故军人遗属、孤老残疾军人、孤老复员军人,享受抚恤和特困供养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双重待遇,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或者街、镇敬老院集中优待供养。
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可以按照广州市有关规定,申请优先轮候入住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自愿入住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的,按照有关规定视同有重大贡献人员,纳入优先轮候范围。
发布会上,李启新还介绍了广州市优抚褒扬工作情况。2019年以来,广州抚恤补助标准增长6%,惠及2.6万人次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退役士兵完成社保接续缴费,实现100%办结。广州实现全市退役军人走访联系全覆盖,与3万多名退役军人建立常态化联系,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情感沟通等个性化关爱服务,为困难退役军人申请应急救助资金120.77万元。
南方日报记者汪祥波傅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