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广东商务信用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2)》发布
南方日报讯(记者/昌道励)广东将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商贸流通新秩序。23日,2020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暨诚信消费商圈培育活动启动,《推进广东商务信用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2)》(下称《计划》)正式发布。根据《计划》,广东将加快研究制定商务领域分行业“红黑名单”,建立“红名单”激励,“黑名单”惩戒等相关措施。
“广东具有深厚的商业消费基础。当前广东共有大型商圈500个,2万平方米以上的步行街32条,规模居全国前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罗练锦介绍,今年1—9月,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7万亿元,继续位居全国第一。
在此基础上,广东将充分发挥商务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升治理能力、提供公共服务上的基础作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商贸流通新秩序。《计划》提出实施全过程信用监管、加强消费领域信用建设、加强诚信营商环境建设、夯实商务信用发展基础四大任务。
在加强消费领域信用建设方面,《计划》提出,引导平台型企业健全经营者信用档案,建立日常消费重点领域服务后评价机制,实施评价信息公开,便利消费决策。同时,引导商圈等完善入驻商户信用记录,开展诚信经营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可视化的诚信消费生态圈。支持广州北京路、惠州演达路等开展诚信商圈示范试点建设。
为加强诚信营商环境建设,《计划》提出,探索建立重要进出口商品追溯和信用保证体系。在重大展会等贸易服务活动中,对会展组展企业、会展服务企业开展信用审查、可信交易对手推荐和失信警示等信用支撑服务。
而在加强外商投资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广东将支持广州南沙开展产品“追溯+诚信”体系建设,支持深圳前海开展“信易+”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珠海横琴开展“诚信岛”建设。
夯实商务信用发展基础也极为重要。《计划》鼓励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服务行业结合“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在商务信用经济、商务信用管理规范、商务信用技术标准等方面开展探索交流,推动广东商务信用标准与国际接轨。
广东还将构建多元化的信用消费场景。《计划》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开展信用消费业务,积极扩大即期消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丰富的信用支付场景,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