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全面推行林长制
南方日报讯(记者/黄进通讯员/林荫)22日,记者从全省林业系统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视频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将借鉴兄弟省份推行林长制和我省推行河长制的做法,在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从今年起,各地将把建立林长体系作为第一任务,各市、县分别由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兼任第一总林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兼任总林长,到今年底基本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体系,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
省林业局透露,全面推行林长制将以建设高质量绿美广东为目标,着力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安全新格局,创造广东国土绿化新优势,打造广东自然保护地新高地,创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新局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林长制将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为核心,让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推动实现由“人人有责”向“人人担责”转变,进一步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主体责任,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已正式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要求各地全面推行林长制。全国已有安徽、江西、山东等7个省(市)在全域推行林长制。2019年以来,我省分别在增城区、翁源县、平远县和化州市等开展林长制试点,四个试点单位已全面完成了试点任务,探索积累了很多特色鲜明、切实可行的经验做法,为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兼任第一总林长、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兼任总林长。省林业局已全面启动推行林长制工作,成立了全面推行林长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林长办工作专班,初步完成“广东省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软件开发,搭建了林长信息化平台。
纳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目前,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已起草完毕并广泛征求意见,将争取尽快出台,我省已把林长制工作纳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将加强对各地的工作督导,奖优罚劣。
会议要求各地林业部门主动担当作为,加快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在10月底前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加快出台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尽快健全工作机制,争取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