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周存通讯员/粤交警)3月10日,广东交警召开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新闻发布会。广东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决定在本月内分两个阶段推广应用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线上学习措施:3月5日起,深圳、惠州、清远市作为试点城市首先推广应用;3月25日起,在全省范围正式推广应用。

2020年1月,公安部出台《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实施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的政策,即“学法减分”政策。主要有3种减分途径,即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减分,参加现场学习考试减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鉴于疫情防控特殊情况,目前广东暂时只开通网上学习考试减分途径。

《工作规范》主要明确了5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可以参加“学法减分”的情形。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同时,也明确了本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已达到12分等7种不予受理申请的情形。

二是明确接受教育的方式为参加学习考试或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学习考试包括网上学习考试、现场学习考试,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

三是明确减免记分的方式和分值。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而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作不记分处理。机动车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内通过“学法减分”可累计最高减免6分。

四是明确学习内容和考试题型。学习课程由省级公安交管部门设置,包括安全行车常识、紧急避险常识、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等12方面的内容。考试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题库以全国统一题库为主体,各地自主题库为补充(不超过20%),每次考试随机抽取20题,每题答题时间为60秒,答错或未答题目数达到3题以上考试不合格。

五是明确黑名单管理制度。机动车驾驶人在学法减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形的,将取消本次学法减分的成绩,在3个记分周期内不再允许参加学法减分,公安机关还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该驾驶人将被列入互联网服务平台黑名单,3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助机办理公安交管业务。

有关学法减分具体情况可登陆交管12123手机APP查阅。另外,会上,广东交警曝光了2021年1月18日至3月3日,广东十大重点隐患运输企业、十大突出违法车辆和新增终生禁驾名单。

附:广东十大重点隐患运输企业、十大突出违法车辆和新增终生禁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