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工作者黄海钦:审理近千件毒品案件,被称为“海陆丰卫士”
南粤政法英模风采②
在业内,他是专注毒品犯罪案件的行家:参与审理各类刑事案件两千多件,其中毒品案件占半数;他还在司法实践中为多件新类型案件确立裁判标准:从广东“人肉搜索”第一案,到利用感冒药提炼麻黄素案,他主动跳出“舒适区”,带头啃“硬骨头”……
他叫黄海钦,汕尾市陆丰市人民法院院长(原汕尾中院刑一庭庭长)。进入法院18年,他一次次敲响正义的法槌,被称为“海陆丰卫士”。他还曾荣获全省禁毒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在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的“平安之星”网络宣传活动中被评为“平安英雄”。
审理各类刑事案件两千多件
当地曾是制毒贩毒重灾区。进入法院系统以来,黄海钦参与审理各类刑事案件两千多件,其中毒品案件占半数。
毒贩心狠手辣,且背后关系网复杂。黄海钦无惧危险和压力,审理了数起毒品大案。在审理某特大海上走私毒品案时,作为案件审判长的黄海钦,每天早上6点就到了单位,连续奋战多日,“啃”完60多本厚厚的案卷。
3天庭审期间,黄海钦每天面对近30名辩护律师,有序驾驭庭审节奏,圆满完成庭审。有辩护律师感叹:“案卷内容像复制在他脑袋里似的,调取自如。”
近年来,新类型涉毒案件不时出现,带来诸多法律适用问题。
汕尾中院曾受理一件利用感冒药提炼麻黄素的案件。该案两名被告人当时被检察机关以制造毒品罪(未遂)起诉到该院。
黄海钦仔细审查案卷材料及合议庭审理报告,在深入吃透案情及法律、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对该案依法下判,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对两被告人判处刑罚。宣判后,被告人没有上诉,公诉机关没有抗诉,判决发生了法律效力。
该案审结后,黄海钦梳理总结其审理的各类毒品案件经验,将研究成果发表。该研究成果的观点与后来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中相关规定一致。他高兴地说:“这是一个法官莫大的荣幸!”
为广东“人肉搜索”第一案
确立裁判标准
遇到其他新类型案件,黄海钦也绝不退缩。
2013年,陆丰一名高三女生被某服装店老板蔡某怀疑偷衣服发至网络进行“人肉搜索”。因不堪网友留言辱骂,该女生选择跳河自杀。
这个案子被称为广东“人肉搜索”第一案。“当时,法律、司法解释对此类案件规定尚不明确,也没有现成判例,服装店老板罪与非罪,是侮辱罪还是诽谤罪等法律问题都十分棘手。”黄海钦回忆说。
经验不足,黄海钦采取了“土办法”。他通过扎实调查、核实案件事实后发现:蔡某在未向公安机关报案、调查取证的情况下,擅自将女孩贴上“小偷”标签,并将其个人信息公布,求网友“人肉搜索”,导致网友对女孩进行批评谩骂;多名证人证实这次事件对女孩的伤害很大,直接导致其当时情绪低落。
黄海钦认为,作为一个未出校门的少女,面对网民居高临下的道德审判,对未来产生极端恐惧,最终导致自杀身亡的严重后果,二者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后来,汕尾中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维持一审以侮辱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为广东“人肉搜索”第一案确立裁判标准。
这一判决得到业界广泛认可。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将该案采用作为第1046号案例,后发布的《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还将该案作为与之配套推出的指导性案例。
“作为法官,一切得以证据说话”
黄海钦是一名“法官二代”,其父亲也是一名法官。因父辈影响,黄海钦将恪守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毕生追求。
黄海钦始终坚守洁身自好的铁面法官本色。有次,有个当事人通过关系找到黄海钦妻子的亲戚“打招呼”,被黄海钦婉拒。
妻子一开始不理解,抱怨说:“你当个法官,把亲戚都给得罪完了。”黄海钦说:“有一就有二,决不能开这个口子。宁愿被亲戚骂也不能将来被老百姓骂。”妻子一下子理解了他不以恶小而为之的决心。
铁面法官也有似水柔情。几年前,黄海钦审理一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阿龙(化名)被同村阿华(化名)殴打致轻伤,赴医院治疗后请求阿华赔偿医疗费用,一审法院以举证不能驳回阿龙诉讼请求。
黄海钦仔细阅卷后发现,阿龙被伤害事实清楚,到医院治疗的事实也客观存在,但问题在于其在医院期间还治疗了其他疾病。“按农村的朴素价值观,一个人被打伤,要求赔偿是天经地义的事。不判赔,他肯定不服。但作为法官,一切得以事实证据说话。”黄海钦回忆说。
后来,黄海钦赶去医院深入调查,一一比对核实阿龙向法庭提供的大量医疗单据,甄别出阿龙被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因自身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据此判决被告人阿华赔偿阿龙经济损失6万多元。
阿龙拿到终审判决书时热泪盈眶,连连称赞法官办案公道。
【记者】南小渭祁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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