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乡村治理中心主任仝志辉:广东可率先推广建设综合性合作社
要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如何激活农村内生发展动力至关重要。中国人民大学乡村治理中心主任、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仝志辉认为,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可助力大量小农户更好对接大市场,利用农户自有资金获得更多收益。
“广东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具有更强的紧迫性和现实性。”仝志辉认为,一方面,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对广东迈向高质量发展构成挑战;另一方面,广东城乡融合的潜力很大,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城乡协同发展等方面可以创造更多经验,还可以利用数字产业优势提升合作组织的运行效率。
有何价值?
有效组织农民发展现代农业
南方日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您认为这种合作模式在乡村全面振兴中可以发挥怎样的作用?
仝志辉:2017年及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对“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进行了部署,充分体现了“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对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首先,“三位一体”综合合作针对的是小农户为主这一我国农业发展的根本特点。小农户居多,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需要通过合作社等形式把小规模农户组织起来。合作不仅在生产环节,还要延伸到供销、信用等环节,才能更好解决小农户的生产生活问题。
其次,“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从生产关系层面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把作为生产主体的农民组织起来,带动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的整合,可以推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南方日报:和其它模式相比,“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有何优势和特点?
仝志辉:“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关键就是要走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合作化道路。
欧美的农户往往利用上千亩规模化土地实现专业化种植,加入相应专业合作社获取农业技术和销售网络的支持。相比之下,我国数量上占主体的小农户为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往往搞兼业经营,加上土地经营规模小,每种农产品的产量都很少。兼业经营的小农户发展专业合作会带来几个问题。其一,因为产品多样,需要加入多个专业合作社,成本高;其二,合作社本身规模有限,专业化程度不足,对农户的帮助也有限。这实际上就是目前很多专业合作社的现状。
国内兼业经营的小农户,更合适加入以地域为单位的社区型综合合作社,其优势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组织有保障,我们有党支部这样强大的组织载体,可以帮助农民组织综合合作社;其二,农户有需求,农户养猪、种大棚蔬菜,都需要销售信息和购销渠道。通过合作社,可以把这些产品的需求进行累加实现规模效应,更好对接外部市场;其三,资金有基础,农户几乎每家都有存款,但是因为没有采用信用合作,而是把资金存放在银行,银行再通过贷款提供给种养大户或农村以外的市场主体。如果农户有自己的综合性合作社并开展信用合作,就可以将每家每户的存款聚集起来,不依靠国家扶持,就能进行土地整治、购买先进农业机械、建立购销渠道、购买技术服务等。
如何推进?
发挥供销社独特优势实现突破
南方日报:现阶段应该从哪些方面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仝志辉:第一,要有合理的政策,要把信用合作的权利交给农民,提供更多扶持政策促进农民探索多种形式合作;第二,需要强有力的平台组织方来推动综合性合作社的发展;第三,“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在不同地区,其做法、环节会有不同特色,要赋予地方立法和制定适宜政策的空间;第四,要从长远和全局利益出发,对农业管理的体制机制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地说,综合合作社涵盖多大范围,内部的生产、供销和信用如何连接起来,都需要探索,做出示范。供销社作为长期以来党组织农民的有力组织载体,对农民的生产生活有广泛介入,在流通领域也有独特优势,非常契合小农户连接大市场这一关键需求,可以成为推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组织力量和重要平台。供销社的基层社通过改造,本身就可以发展成为综合性合作社。
南方日报:广东日前出台《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提出,率先建成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为主线的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您对这份文件作何评价,广东可以为全国提供怎样的探索经验?
仝志辉:该文件非常准确地理解并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销社综合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同时也结合了广东的特点,很多提法都值得肯定。例如,文件注重从乡村全面振兴和新发展格局的高度来认识供销社的重要价值。再如,文件提出发挥供销社的优势,开展各类联农工程,同时对应小农户需求,突出了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主线。
对于下一步,我建议,一是要突出合作制这个内核,要把各级供销社改造成农民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社和农户的关系不是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要让农民服务自己,这就需要在供销社组织架构上推进改革。二是进一步强化信用合作,该文件提出推动建立银行+供销社+农户的传导机制,但在充分利用农民自有资金上还有巨大空间。三是在供销社管理体制上进行更大胆的探索,更好发挥党的三农领导机构和农业管理部门的综合协调功能。
南方日报:近年来,“企业+农户”或者“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在很多地方成为农业发展的重要路径,您认为应如何推动相关市场主体更好发挥作用?
仝志辉:越来越多的涉农企业顺应特色农产品的产业化趋势,从市场的角度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发展关系,这对农村产业发展功不可没,也带动了农户收入提高。
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体系中,涉农企业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一方面,企业需要跟数量庞大的小农户一一对接,合作成本高,通过综合合作体系可以大幅提高对接效率,综合合作体系可以支持和监督农户保质保量生产,也可以大大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涉农企业可以通过将更多资源放到综合合作体系内部,改进生产技术、加强品牌管理等等,实现错位竞争。
现在有些地方将多家农户土地经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合作社租给企业,进行规模化种养殖,原先的农民转变成为农业从业者。要注意的是,这样的新型农民不能只是成为提供劳动力要素的农业产业工人,其作为土地所有者的权益也应该得到保障,这样才能保证农民的长远利益和农村的长治久安。
广东有何优势?
数字产业基础好可从乡向城拓展
南方日报: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广东要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面临哪些挑战?
仝志辉:广东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具有很强的紧迫性,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对于广东全省的高质量发展构成挑战。农村发展迟滞,会制约城乡融合发展的推进。也要看到,广东农村的社区互助传统还在延续,村民组范围内的信用合作可以巩固这种传统,以乡镇为单位建立综合性合作组织也有巨大空间。
乡村产业不限于第一产业,而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关键是激活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而不是仅仅成为资金扶持的对象。我注意到,广东佛山的南海等地在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也有一些农村吸引企业投资建设产业园区,以占有企业股份的形式获取资本收益,再由村集体分配给农户,这也是一种有益的探索,但如果能以“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体系为支撑,农户先行组织起来,再跟外部资本进行合作,就能获取更多收益。
南方日报:您提出,可以选择2-3个省,进行省级“三位一体”合作组织地方立法试点。如果在广东推行这样的试点,您有怎样的建议?
仝志辉:在当前产业和科技条件下,推动农民合作也需要有新思路,例如,广东数字产业基础好,可以利用这一优势扩展合作半径,提升合作组织的运行效率。
此外,广东城乡融合的潜力很大,在资源流动等方面可以借助已有机制,组织涵盖城乡的综合合作体系,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城乡协同发展等方面创造更多经验。例如,农村综合合作体系可以向城市拓展。城市市民通过建立消费合作社,可以更方便买到合适的商品,甚至开展合作金融,自建超市和营销渠道等,可以让社会发展更加均衡。
南方日报记者王彪实习生隋明润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