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李润芳通讯员/粤公宣)28日上午,记者从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工作,广东省公安厅决定,自4月27日起至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任务结束,组织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突出刑事犯罪、整治社会治安秩序、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八大专项行动”,全力确保国家政治安全和全省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

据介绍,广东公安始终将维护国家安全摆在首位,集中开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牢牢守稳国家政治安全“南大门”。在“全民反诈”行动的总体框架下,充分发挥公安打击主力军作用,集中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将打击的矛头重点对准网络贷款诈骗、网络兼职刷单诈骗、冒充客服退款诈骗、网络交友诈骗和虚假网络投资平台、网络赌博平台,多警种协同、多手段发力,抓金主、铲窝点、打平台、断资金,开展全链条打击,确保6月底前实现案件、警情“双下降”工作目标。针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犯罪,集中开展打击突出刑事犯罪专项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

据了解,全省公安机关将集中开展整治社会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守好重点部位、消除重点隐患,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严管措施,全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集中开展整治交通安全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畅通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全力创建良好交通安全环境。紧盯执法突出问题和办案关键环节,通过集中开展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为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广东公安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设“厅、局长信箱”,推出无证(证件、证明)办事、“跨省通办”、老年人优质政务服务等一系列便民新举措。同时,集中开展“学党史、严党纪、铸警魂”专项行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出台六项纪律规定,进一步夯实全警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的思想根基,为打赢安保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广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坚持最高站位部署、最高标准推动、最实举措落实、最严作风保证,以超常规的力度和决战决胜的姿态投入到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八大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以保安全、护稳定的优异成绩,向党和人民交出平安大考的满意答卷。

广东省公安厅“我为群众办实事”八件实事举措清单

(一)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进一步压实校园安全保卫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大力推进学校开展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智能化水平;依法打击查处在校园和校园周边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侮辱、殴打、恐吓及学生欺凌等违法犯罪。

(二)推出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一站式”取证救助专区。推出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一站式”取证救助专区,联合党政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安抚、救助机制,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优化老年人办事服务。紧贴老年人办事需求,全面实施老年人办理公安业务“优先办”“上门办”“委托办”“多方办”“纸质办”等服务;升级改造“粤省事”“粤商通”等互联网平台已上线的公安政务服务,增加“关怀模式”“长辈模式”,提供针对老年人使用的定制式、差别化线上服务;在老年人生活社区增设自助服务设备,同时加强人工引导,积极协助老年人自助办理各项公安业务。

(四)开展城市机动车喇叭噪音治理。根据城市区域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机动车禁止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完善禁鸣喇叭标志,加强路检路查和警示宣传,最大限度减少城市乱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

(五)畅通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生命通道。健全完善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措施,加大对违规占用救援通道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确保道路救援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六)推出DNA比对寻亲绿色通道。推出就近免费采集DNA比对寻亲的绿色通道,全力查找被拐失踪儿童,攻坚历年儿童被拐案,让更多失散家庭圆梦团聚。

(七)推进“无证(证件、证明)办事”。支持深圳、汕尾2市全省率先试点开展公安政务服务无证(证件、证明)办事,推动今年122项高频事项202个证件(证明)不再需企业、群众提供纸质材料;积极推动我省出台电子证照相关场景管理应用规定,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在公安业务办理等场景的深化应用。

(八)推进重点公安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对接海南、湖南等环粤省份公安机关,争取在今年9月底前实现“开具户籍证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新生儿出生登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等8项高频事项跨省办理,12月底前实现“无犯罪记录证明”“机动车辖区外转移登记”“变更考试地”等3项重点事项跨省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