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投近20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 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近年来,广东省财政厅加大财政支持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力度,2018—2020年,省财政安排19.55亿元支持我省海洋资源管理和海洋经济发展,推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深入开展,为我省全面建成海洋强省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方面,强化精准施策,支持海岸线生态修复。全力支持强化海岸线生态修复项目保障,改善近岸海域水质环境,打好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聚焦海洋管理重点难点,2019—2021年,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海岸带生态修复工作,严格保护自然岸线,整治修复受损岸线,严格控制围海填海活动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实现了存量稳和修复增。二是支持落实中央推进“南红北柳”项目要求,加强岸线分类保护,大力支持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三是强化重点岸线海洋环境监测,2019—2021年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推动省、市、县三级海洋环境检测网络能力建设,支持实施海水质量、陆源入海排污口、生态红线区重要入海河口断面监测,进一步提升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以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为我省海岸线生态修复提供有力支持。
另一方面,强化指导督促,支持“蓝色海湾”综合整治。积极配合争取中央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58368万元,支持汕头市、汕尾市开展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及时传达国家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海湾综合整治行动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指导汕头市、汕尾市做好蓝色海湾建设管理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与此同时,强化重点保障,支持美丽海湾建设。强化《广东省美丽海湾规划(2019—2035年)重点项目实施保障,2019年—2021年省财政每年安排3.5亿元,支持广州、汕头、江门等沿海地市开展美丽海湾建设和海洋综合示范区建设。支持我省率先在全国启动美丽海湾建设,通过汕头市青澳湾、惠州市考洲洋、茂名市水东湾的美丽海湾建设,为国家实施“蓝色海湾”工程提供了有益探索。
南方日报记者黄叙浩通讯员岳才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