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稳步推进广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对2019年6月出台的《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了完善,如重要观测点评价不再计分、不再分等级;由学校组织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可由学校直接认定。

目前广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取写实记录、评语评价和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等评价方式,《意见》将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调整为重要观测点评价,不再计分、不再分等级,在评价程序的公示确认环节不需对重要观测点计分进行公示。

同时,简化了填报过程。凡是学校组织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由学校直接认定,不需要提供佐证材料。学生需填写自主参加的活动,并提供佐证材料,减轻学生和学校填报负担。

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学生和家长需在“广东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上提交诚信承诺书,树立诚信意识,确保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真实可信。

广州“初中综评”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升学依据或参考。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D级及以上,被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

南方日报记者马立敏通讯员穗教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