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一2岁女童玩蹦床骨折 商家:家长未尽监护责任
大众报业·鲁中网7月25日讯(记者 李庆宇)近日,淄博张店市民于先生拨打本网新闻热线(0533-5355377)反映,他2岁的女儿在新玛特购物广场一儿童乐园玩蹦床时不慎摔倒骨折,与商场沟通时对方却称不负任何责任。记者就此采访到该儿童乐园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女孩受伤是家属未尽监护责任所致,不会承担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建议家属走法律程序。
2岁女童玩蹦床摔骨折 家长认为儿童乐园应担责
7月25日下午,记者来到新玛特购物广场(世纪路店)2楼的新玛特宝宝乐园。
蹦床区内有几名儿童和家长。
据于先生介绍,7月10日,他与妻子带2岁女儿西西(化名)到淄博新玛特购物广场2楼的宝宝乐园玩耍。玩耍期间,西西不慎在蹦床区摔倒,随后大哭起来。于先生和妻子以为孩子受到惊吓,便抱起西西不断安慰,但西西仍不停哭泣。
“当时孩子一直哭,左脚不敢碰地,不久后左腿膝盖部位还出现红肿,我们就赶紧带孩子到医院就诊。”于先生说。诊疗记录显示,西西所受伤为“左胫骨上段不全骨折”。
受伤后的西西。
于先生女儿腿部X光检测图片。
于先生就此与新玛特联系时,对方告诉他孩子受伤是家属未尽监护责任导致的,儿童乐园运营方没有责任。“进入蹦床区的时候,没有工作人员告知我们相关的注意事项,也没有人给孩子做安全保障措施。”于先生说。
目前西西身体恢复状况较好,但家长仍希望新玛特能积极承担责任。“到现在医药费花了2000多元,我们也没有别的诉求,只是要求他们承担医药费,但他们的态度实在让人无法接受。”于先生说。
于先生向记者提供的诊断报告。
商家:家长“陪玩”导致女孩受伤 建议走法律途径
7月25日下午,记者来到新玛特购物广场2楼的新玛特宝宝乐园,在蹦床区,记者看到有几名儿童正在玩耍,还有几名家属在里面陪同。在蹦床区入口处,记者看到游乐园张贴的“温馨提示”,写有“一个小朋友需跟进一位成年监护人陪同,请照看好自己的孩子,善尽监护责任”的字样。
游乐园内张贴的“温馨提示”。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到该儿童乐园主管负责人向女士。她告诉记者,新玛特宝宝乐园由新玛特购物广场经营,得知此事后他们第一时间了解事情经过,发现西西受伤的原因是家属在陪同时擅自玩耍,未尽到监护责任导致的。向女士向记者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西西与母亲在同一张蹦床上跳跃玩耍,被弹起的床面绊倒,随后便倒在床面上。
“乐园里都是儿童玩耍的项目,让家属入场是尽监护责任。监控视频里,本来是女孩自己在一张蹦床上跳跃,但是随后女孩母亲也加入到这张蹦床上跳跃,由于两个人下降幅度不同,导致女孩落下时被弹起的床面弹倒受伤。”向女士说。
针对于先生一家提出的承担孩子医药费的诉求,向女士称他们无法接受,建议于先生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