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政务服务如何?请你“好差评” 淄博8月底前建立政务服务基本评价体系
鲁中晨报-鲁中网8月12日讯(记者 刘文思) 今天,《淄博市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公布,将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社会各界“综合点评”与政府部门“监督查评”。8月底前,依托市级自建“好差评”系统平台,建立覆盖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基本评价体系。
《方案》明确,2020年底前,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持续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体系,全面建立具有淄博特色的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加快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做到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参与评价,每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和工作人员都接受评价;好评得到加强,差评及时得到整改,形成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政府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方案》要求,在系统对接全部完成后,旧系统评价数据备份保存,新系统评价数据全部上传省和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具体时间表上,2020年8月底前,依托市级自建“好差评”系统平台,建立覆盖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基本评价体系。9月底前,积极对接省级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平台,上传部分或大部分评价数据。12月底前,按国务院要求和省工作部署,全面建成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好差评”评价线上线下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评价数据实时全量上报的“好差评”工作体系。
在评价标准上,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服务“好差评”统一事项标准要求,加快各级各部门“6+1”类依申请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8月底前,将“6+1”类依申请事项完成市级标准化梳理,并反馈到相应主管部门进行事项管理系统要素信息标准化修改;延伸完成区县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并完成修改。
届时,将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社会各界“综合点评”与政府部门“监督查评”。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差评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收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差评和投诉后,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由承办单位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立行立改。此外,健全政务服务奖惩机制。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市直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将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差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对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例,要进行内部通报,必要时进行媒体曝光,推动形成愿评、敢评、评了管用的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