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湾区】到2022年,广东将培育创建超100个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个部门联合发出一份文件,《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
该文件提出,未来将通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进一步规范区域内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要求。到2022年,全省培育创建不少于100个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每个地市至少创建2个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举办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本地优质教育集团。
焦点一:培育创建超100个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
集团化办学有效地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破解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适龄儿童“上好学”的需求。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省建立形成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良好发展态势;培育创建不少于100个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充分发挥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的辐射带动作用;每个地市至少创建2个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举办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本地优质教育集团。
教育集团化的办学模式多样化,现有优质教育资源(学校)办分校、托管、合作办学、教育联盟等,已经积累了不少好经验。接下来,广东集团化办学还将积极探索多校协同、区域组团、同学段联盟、跨学段联合、委托管理、多法人组合、单法人多校区、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体制等更多样化的集团化办学模式。
同时,鼓励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等纳入教育集团管理,提升办学质量。支持各地采取优质学校设立分校区、优质学校委托管理薄弱学校、新建学校划归优质学校管理等方式组建紧密型的教育集团。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的高水平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优质民办学校牵头组建教育集团。
焦点二:组建跨市域、跨县域的教育集团
目前,教育集团化办学主要集中在区域内的优质学校。下来如何进一步推动教育集团化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采取办学主体自主组合、政府引导组合等多种方式,以区域内一所优质品牌学校或者优质教育资源为龙头,与区域内其他学校组建教育集团,制定共同的教育发展愿景与目标,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动集团内各成员校同步、优质、均衡、特色发展。
其中,鼓励县(市、区)以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为主体组建县域内的教育集团,鼓励地市以优质特色普通高中为核心校组建市域内的教育集团,积极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周边地区辐射,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更令人期待的是,跨市域、跨县域的教育集团将有更大规模的“破局”。
《指导意见》强调,鼓励各地市之间、市域内各县区之间、市属学校与县区学校之间广泛开展基础教育领域的办学合作,组建跨市域、跨县域的教育集团,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珠三角地区要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加强合作,以珠三角优质中小学、幼儿园为核心校组建教育集团,带动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基础教育水平;
广州、深圳应积极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作用,推动组建辐射大湾区的教育集团,促进大湾区基础教育协同发展;
支持省属中小学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市和珠三角学位紧缺的地市深度合作,通过建立分校区、委托管理等形式开展集团化办学;
吸引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省外优质品牌学校与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合作,创办教育集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优质学校。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加强与港澳台及国外教育机构交流合作。
焦点三:一个教育集团覆盖的学校(分校区)数不超过9所
有一种不同声音认为,教育集团化办学,容易稀释优质教育资源。《指导意见》明确,要合理确定集团办学规模。
接下来,各地要根据当地教育发展需求,综合考虑资源条件、辐射幅度、保障能力和实际效果等因素,科学规划教育集团发展,合理控制教育集团办学规模,避免单一校区规模过大、在校生人数过多。要防止出现集团规模过大导致办学质量滑坡,以及简单化贴牌管理等负面影响,避免优质教育资源稀释。
《指导意见》明确,原则上一个教育集团覆盖的学校(分校区)数不超过9所,覆盖的学生数不超过1.5万人。
焦点四:成员校达到一定条件后可脱离原教育集团
《指导意见》要求,要健全集团化办学机制,包括优化内部治理机制、建立成员校成长溢出机制、健全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和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等,推动教育集团化形成制度。
备受关注的是,要建立成员校成长溢出机制,将教育集团作为不断提升成员校办学水平、不断培育释放新优质资源的载体、孵化器和平台,从而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集团内的成员校达到一定条件后,可以脱离原教育集团。鼓励各地以成长后的成员校为核心校,组建新的教育集团,与薄弱学校共享相关资源、课程、理念和人才。
同时,鼓励教育集团通过兼课、走教、轮岗、支教等方式,组织教师在各成员校之间流动。新任成员校校级领导一般应具有集团内两所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焦点五:严禁教育集团内“掐尖”违规招生
教育集团内怎么招生升学?
《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指导各教育集团依法依规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初中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入学。成立教育集团的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名额分配可适当向本市招生区域的集团内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
同时,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办学行为,严禁教育集团内通过“掐尖”方式违规招生,严禁教育集团违规跨区域招生,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要求。集团内各成员学校应按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严禁以各种形式借读、挂学籍跨校就读。
焦点六:引导教育集团提升内涵形成特色
《指导意见》明确,要进一步提高集团化办学质量。
其中,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全面、及时开展课堂教学诊断,借助数据精准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问题,利用大数据分析形成集团、学校各层面教学质量分析报告,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升集团内各学校的教学质量。
要建立集团内同学段、同学科教研组或备课组,实施教师联合备课、联合教研、合作科研、教学竞赛,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建立集团内教师职称统一推荐评审制度,鼓励各地向办学成效显著、管理规范的集团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统一开展教师职称评审。
(来源: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作者单位: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