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联合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
南方网讯(记者/陈伟峰通讯员/粤环宣)8月25日上午,2020年广东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在广州南沙启动。行动将持续5个月,摸清我省重点海域污染情况,严厉打击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违法行为,形成海上执法监管多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鲁修禄、副厅长何焱,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徐放政、广东海事局二级巡视员吴建生、广东海警局执法部副部长郭宏等出席启动仪式。
据悉,本次联合行动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广东海警局等联合开展。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何焱指出,本次联合行动是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我省针对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一次多部门合作的重大行动,行动将进一步提升我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构建海洋生态环境管理与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形成海陆统筹、协调联动的监管态势和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海洋是蓝色国土,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据介绍,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洋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紧紧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狠抓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陆海统筹,努力推动美丽海湾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近年来,我省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大地降低了河流污染物入海量,强化了海上污染治理管控,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良好状态。2016~2019年,我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分别为85.2%、81.5%、79.3%、87.2%,平均为83.3%;今年上半年的监测结果显示,我省近岸海域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0.0%,处于五年来最好状况。
但是,随着广东经济、社会不断快速发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的任务日益艰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河口海域和局部海湾仍然存在水质超标情况。全面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提高我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需要全方位地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本次联合行动以改善我省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近岸海域水质达标攻坚为主要任务。开展52个国考点位监测,掌握海域水环境质量状况,摸清海域污染的主要来源,梳理重点管控目标和重点查处对象,加强重点海域污染排查。强化入海排污监管,对主要入海排污口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非法设置和违法排放污染物入海排污口,并依法进行清理整治。严格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重点查处围填海、港口码头建设、疏浚工程、采砂等工程建设项目未开展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开工建设、不按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倾倒废弃物行为,加强对陆上建筑渣土淤泥、工业废弃物海上运输活动监督检查,从严打击生活垃圾海上处置违法行为,对海漂垃圾进行监视监控,发现异常及时溯源排查。严格管控船舶污染物排放,防范石油类等危险品船舶运输发生海上污染事故。
据介绍,本次行动将持续开展至12月31日。按照统一组织,共同行动的原则,分省级行动和地市级行动。省级行动分三个片区实施。其中粤中片区以珠江口海域为重点,于8月下旬开展;粤东片区以汕头港海域为重点,计划10月中旬开展;粤西片区以湛江港海域为重点,计划11月上旬开展。
省级行动行动期间,陆上执法与海上执法协调联动,陆上执法根据海上巡航安排,对巡查海域沿岸排污口、涉海工程及相关港口码头同步开展执法检查。
地市级行动由沿海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具体行动计划,组织市级海洋综合执法机构、海事部门和海警局开展行动,行动范围以本市管辖区域、海域为主。
“通过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打造‘水清滩净、岸绿湾美、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景象”,何焱表示。
图片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