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开展政治监督的实践探索:从政治高度看待问题查找偏差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要加强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题调研组,对如何加强和规范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开展调研。
开展政治监督的实践探索
突出政治属性,优化制度机制。出台关于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相关工作意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建立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各监督检查室和各派驻(出)机构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实现各部门定期会商、专项协作、成果共享。建立政治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联动。
围绕重点领域,实施专项监督。聚焦“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开展基层执法领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广大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聚焦扶贫、民生领域重点资金项目,开展对扶贫、惠民惠农、疫情防控、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领域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协调联动,实行重大案件领导包案督办、提级直查。
紧盯常态长效,做实日常监督。细化规范党内谈话、约谈、函询、委托谈话等,解决日常监督方式规范性不足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出台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等制度,统一规范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全面推行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明确一把手权力边界。聚焦案件背后的政治站位和思想根源问题,推动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警示教育。
当前政治监督存在的问题
政治监督认识不够清晰、定位不够准确。一些干部对政治监督的职能定位、内涵外延把握不够精准,认识上存在简单化倾向。有的狭隘地把政治监督等同于发现和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没有从“两个维护”的高度看待问题,定位不精准、把握不到位。
政治监督内容不够聚焦、重点不够突出。有的认为纪委是政治机关,存在泛化、散化倾向。有的对当前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监督摸不到方向、理不出路子,监督效果不明显。
政治监督手段不够规范、措施不够有力。有的对政治监督规律把握不足,工作中找不到切入点和着力点,存在政治监督空化、虚化倾向。有的将政治监督口号化,缺乏具体内容和针对性措施;有的抓政治监督大而化之,常态化不足,实效性不强。
政治监督能力不足、敏锐性和鉴别力不够。有的重业务轻政治,不能从政治上看待和分析问题,对认定和处理政治问题的尺度、策略把握不准,存在弱化、僵化倾向。有的主观上有畏难情绪,认为政治监督太抽象、不好抓。
立足政治机关职责开展监督
提高站位,树立鲜明政治导向。立足政治机关职责定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治监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把政治监督摆在纪检监察工作首要位置,以发现和纠正政治问题为着力点,重点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两个维护”上的落差、温差、偏差问题,推动强化政治学习、加强政治领导、厚植政治根基、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树立优先做好政治监督的鲜明导向,把政治监督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中,优先考虑政治要求、政治标准、政治效果,切实担当政治责任。
聚焦重点,推进政治监督做精做准。紧跟党中央关于当前形势的最新判断和最新部署要求,聚焦政治学习、政治领导、政治责任、政治生态、政治生活和政治根基六大重点内容开展政治监督。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点监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六稳”“六保”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情况;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监督领导机关和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责任落实情况;围绕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重点监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涵养党内政治文化情况;围绕落实“六稳”“六保”政策落实,重点查找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方面的问题。
守正创新,推动政治监督落实落细。强化日常监督,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实地调研、抽查核实谈话函询情况等方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政治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推动政治监督关口前移。深化巡察监督,建立健全巡察上下联动机制,统筹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联合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围绕“六稳”“六保”、脱贫攻坚、基层减负等重大决策部署,会同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实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深化应用大数据平台,通过海量数据排查比对和专项分析研判,及时主动排查政治隐患,实现监督智能化、高效化。
健全机制,促进政治监督常态长效。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落实党风政风监督室与监督检查室分工协作机制、派驻(出)机构联组工作机制、派驻(出)机构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协调机制、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与市委巡察机构协作配合机制。健全各监督部门定期会商、重要任务专项协作、监督信息常态化共享、监督成果定期汇总通报、政治生态共同研判等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和市管企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健全市、区、镇三级联组协作区工作机制,探索分片区设立监察联络员,在更大范围整合监督力量。(广东省佛山市纪委监委调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