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民调】桓台法院借助互联网推行“1+1+2+1”调裁一体审判模式
为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桓台法院借助互联网优势,积极推行“1+1+2+1”调裁一体审判模式。满足群众多元解纷需求,提高审判质效,审判工作走上快车道。形成低成本、多元化、简程序、高效率的纠纷化解格局。
面对大量涉民生领域的简单案件增多的现状,桓台法院推行“1+1+2+1”调裁一体审判模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加快纠纷化解。主要运行模式是全院设立三个民商事案件速裁团队,分别是家事纠纷速裁团队、交通事故速裁团队、民事综合速裁团队。每个速裁团队由1名员额法官牵头负责,分别配备1名法官助理、2名调解员、1名书记员,组建调裁一体办案团队。
当事人从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申请立案后,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分流员分流到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诉前调解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调解员指导当事人实名注册后登录调解平台,即可线上发起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一键生成调解协议,网上推送给当事人进行线上签字确认。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可线上申请后,由员额法官经过审查予以确认,并生成民事裁定书。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免诉讼费。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生效的民事裁定书申请执行。
对不适宜线上调解的案件当事人,调解员可以组织到调解中心现场调解。经过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由调解员所在的员额法官通过速裁程序审理结案。速裁程序是比简易程序更简化的一种简案快审程序,可在审判庭开庭,也可网上开庭。这种调裁一体审判模式,满足了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能够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桓台法院在推行调裁一体工作中,还围绕调解采取了一系列辅助措施,形成有利于调解的方式:
风险评估+诉前调解。从指导分流到调解员的调解过程,始终引导当事人增强诉讼风险意识,从时间、经济、亲情、名誉等方面进行诉讼与非诉程序优势衡量对比,促使当事人理性选择诉前调解等非诉途径解决纠纷。
司法鉴定前置+诉前调解。主要在处理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和医疗损害纠纷中,在诉讼之前,根据当事人申请,法院先行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根据鉴定意见书,引导诉前调解。目前,已经开始通过对外委托鉴定平台进行在线办理。
诉前保全+诉前调解。对当事人能够提供财产线索的,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时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重点针对不接电话、不配合调解及故意赖账等没有调解诚意的当事人,通过控制其财产,倒逼调解。目前,已经开始通过统一保全平台在线办理。
心理辅导+诉前调解。对性格偏执、存在不合理认知的当事人及其亲属,由兼职心理咨询师运用各种心理学知识,在调解前,先行开展心理疏导,在稳定情绪、改变不合理认知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不仅解决法律纠纷,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解决心理问题。
修复关系+诉前调解。在调解中,充分运用调解格言、传统文化、案例示范等手段,加强教育引导。使当事人双方认识到“矛盾宜解不宜结”的朴素道理,开阔胸襟,相互谅解,彼此包容,既从法律上解决了存在的纠纷,又帮助双方修复了关系,可谓一举两得。 记者 张艳 赵烜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