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9月11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周芙蓉)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说的是犯一次错,得一次教训,长一次才智,可有的人偏偏就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村大队民警就查到一名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而这名驾驶员已经是第二次醉驾被查。上次醉驾入刑三个月,今年3月份刚刑满释放。

9月10日晚上9时许,周村交警大队铁骑队民警在周演路路段例行交通违法行为检查时,一名摩托车驾驶员从南向北驶来,看到有民警后立马调头又往北走,没走多远,看到路北段也有民警,又调头上了路东边的菜市场。很快,民警将驾驶员和车辆进行了控制。控制住驾驶员张某的同时,民警闻到其身上很浓的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是157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看到这个结果后,张某一个劲的求民警放过他,并说自己因为醉驾入刑今年三月份刚刑满释放。

据张某交代,晚上几个朋友聚餐,期间,4个人喝了18瓶啤酒,这是聚餐结束后回家的路上。

由于张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规定,民警带其去医院作进一步血液检测。如果张某的血液检测结果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将再次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