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王子宁通讯员/粤海综)2020年9月23日上午,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增城大队、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在增江河派潭段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2020年6月1日21时,李某能、李某照、李某堂、黄某某等四人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电鱼工具进行捕捞,其行为已经损害渔业资源,破坏生态平衡,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为修复受损的渔业生态资源,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增城区检察机关在对李某能等四人的涉嫌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责令其赔偿该案造成的损失2506.27元或增殖放流鱼苗,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道歉。

活动现场,增城大队、公安、检察等部门和被告共同将鲮鱼苗20000尾投放到增江河派潭段河流,以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