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摘帽后如何构建长效机制?珠海税务这样做
“这些月饼、花生油的原材料,大部分都是我们村民自己种的,吃起来会特别香特别让人放心。”在农民丰收节和传统中秋节到来之际,地处粤西的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新圩村106户贫困户,首次领到了自产的节日慰问品,脸上洋溢着欢笑与自豪。
“本村种养的农产品在本地销售加工再销售,实现二次流通和到户消费,也很好地兑现了国家提出的消费扶贫政策。”珠海税务驻村第一书记吴性坚介绍,消费扶贫是脱贫最后一环也是最重要的一环,关系脱贫质量和长效脱贫。
据介绍,珠海市税务局对口帮扶粤西两个省定贫困村,茂名市电白区新圩村及高州市学福村,截至目前,两村贫困户167户430人全部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八有”等目标,实现三个100%脱贫退出和摘帽。
有效激发困难群众内生动力
“要依托税村联合支部,培养懂治理善治理的基层干部。不断完善扶贫机制,有效激发困难群众内生动力。”同样出生于南粤农村的珠海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曾天翔通过对农村党建及基层治理现状的切身感受和深刻思考,提出了治本之策。
2016年,首个精准脱贫攻坚联合支部在学福村成立,不久后,新圩村也成立联合党支部,这在茂名地区乃至全省都是首创,得到珠海和当地扶贫部门的点赞。
自联合支部成立以来,珠海税务会同两村党员干部及村委干部,共同开展组织生活26次,集中辅导236人次,村干部跟班学习9人次。帮助发展党员和后备干部5人,开展学历进修教育6人。通过一系列活动为村里铸造一支崭新的党员队伍,增强了村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了村委干部的基层治理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今年,我陆续多养了500只鸡,也多种了一两亩的地,闲时还会去建筑工地跟车,收入比往年更有保证。”抱有像叶茂一样想法贫困户不止一两户。自从珠海税务驻村干部推出“以奖代补”分红方案以来,两村贫困户在家种养及外出务工方面的积极性越来越高。
珠海税务驻新圩村和学福村的两位驻村书记带领村委干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建立了“两法一则一案三表”收益分配制度,即扶贫资金本金管理办法和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收益分配实施细则、重大疾病救助方案、收益分配量化表、重特疾病救助表、优秀学生助学表,确立“6211”分配办法,实行生产性、生活性、保障性三类分配。其中60%用于贫困户分红、20%用于合作社扩大再生产、10%用于急病大病帮扶基金、10%用于教育帮扶基金。通过以奖代补、二次撬动大大激发贫困户种、养、工的内生动力和热情。除了政策性兜底外,真正体现多劳多得和鼓励有效劳动。
把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落到实处
“这样的初心驿站非常有意义,进来看到我们村的前辈的故事,看到自己的家风家训,会不由增添使命感和自豪感。”党员马嘉兴,是初心驿站的常客,在这里他既能借阅书籍,也能在此接受鞭策和激励。
税务驻村书记特意邀请村里的“老秀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家风家训等内容村规化村约化,通过儿歌、村谣、顺口溜、三字经等接地气的形式进行宣传诵读,有利于村民道德和价值观的再造。
同时,两村每年开展“脱贫致富能手”“五好家庭”公开民主评选活动,累计评选“致富能手”10人、“五好家庭”26户,通过正面榜样激发村民内心向上、上善的强大正能量,从而达到扶志扶智的目的。
此外,珠海税务驻村书记在扶贫部门及帮扶单位指导下,采取“公司+农户+合作社”形式,发展水稻、番薯、葡萄、益智果种植,澳寒羊、电白鸡养殖,安装光伏、购买农机,以及资产扶贫项目,预计每村每年可获得分红收益约40万元,可为每户贫困带来分红收入6000-9000元。
【南方日报记者】何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