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9月28日讯(记者张琦)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淄川一“老赖”欠他人货款1万余元,却为逃避执行而逃离经常居住地,四处躲藏,与法院玩“躲猫猫”,结果还是“栽”了。

据了解,被执行人钱某某、周某某与原告闫某某之间存在买卖合同纠纷,2013年法院判决生效后,钱某一直拒不履行义务,并长期躲避法院执行。执行法官在查询银行、车管等部门后,均未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但执行法官根据有关规定,在案件终本后仍需定期查询被执行人相关财产。在某天执行法官照常查询钱某账户时发现,其微信账户有部分网络资金,随后立即对该案件恢复执行,并采取冻结措施。

对此,执行法官多次找寻被执行人下落,在确定其新的住所地后,并前往向钱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但钱某依旧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剩余款项,执行法官便决定依法对其实行审批拘留措施。由于钱某非常狡猾,几次强制执行行动,均因钱某逃避或四处躲藏拘留未果。

但执行法官不轻言放弃,经过多次蹲点守候,确定钱某在家后,终于将其堵在家中,随即拘留到庭。没想到钱某在拘留后,仅同意支付本金,对申请人不同意放弃的法定利息拒绝支付。此时,执行法官发现,钱某所持有的手机号码系吉祥号码,具有相当的财产价值,执行法官随查封该手机号码并着手评估拍卖,迫于压力钱某终于付清本息,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