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10月9日讯(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张营)在中秋、国庆“双节”假期间,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管不松懈,巡查不间断,对全区渣土进行的统一安排,落实“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工地渣土车的管理,遏制辖区内渣土车“滴、漏、撒”及偷倒、乱倒现象,为广大市民愉快过节保驾护航。

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个人需要处置建筑垃圾时,必须首先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申请,由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验,勘验内容包括建筑垃圾数量、运输路线、施工现场防污、防尘措施等。对于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渣土准运证》,《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

对辖区内渣土拉运工地进行常态化管理,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工地出入口必须硬化,安装监控设备和车辆清洗设备。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必须封闭运输,装载渣土、砂石等货物不能超过车厢挡板,严禁超载超限,严禁抛撒滴漏污染路面。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所有的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路线运输,《准运证》必须随车携带。要做到渣土封闭运输,严禁超速、超载运输。在运输期间工地要配备保洁员,及时解决运输过程中偶发的抛、撒、滴、漏问题。充分利用数字化城管监控探头,加强对建筑工地、渣土车运输路线的监控。

针对渣土车夜间行驶的特点,张店区渣土管理办自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常态化巡查,对重点区域和路段实行定人值守,不间断执勤和巡查,不定时检查渣土运输车是否按规定运输,是否存在未覆盖等现象,对违规拉运的一律依据《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遇到群众投诉渣土抛撒问题,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处理,保障道路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