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40条授权事项发布
南方网讯 “将国务院授权广东省批准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由广东省委托深圳市批准;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10月1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40条授权事项正式发布!对深圳来说,这既是政策“大礼包”,也是改革“任务书”。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更大力度推动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为全国制度建设探新路。
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介绍,《实施方案》和授权清单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前者重在明确重点领域、改革方向和构建机制,后者重在具体落实,二者前后呼应、互为支撑。40条首批授权事项包括6个方面,其中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14条、营商环境方面7条、科技创新体制方面6条、对外开放方面7条、公共服务体制方面3条、生态和城市空间治理方面3条,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释放巨大的改革红利。“原则上,首批授权事项在2022年以前应全部落地。”
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克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广东将举全省之力做到“八个全力支持”,推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在累计下放1480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基础上,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全放的原则,年底前再下放一批省级权限,并探索实施省级行政管理权限负面清单的模式,赋予深圳更大的改革发展自主权。
在深圳市市长陈如桂看来,综合改革试点至少有“三个首次”:一是党中央首次为一座城市量身定做了新时代的改革总纲领;二是首次采取“实施方案+授权清单”滚动推进的全新方式授权改革;三是首次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地方在重要领域和关键改革环节上有更多的自主权。深圳将扎扎实实扛起综合改革试点的责任,推动试点早日见到实效。
土地空间是制约深圳发展的一大要素。“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这在首批授权事项中被列在第一位,是否意味着深圳建设用地可以大规模扩张了?
“放权实际上放的是改革的权,不是扩张的权,是为改革提供更大的空间,而不是城市建设的规模。”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庄少勤回应,《实施方案》赋予深圳市更大的土地审批自主权,目的是要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解决建设项目“落地难、落地慢”等审批效率问题,同时也将能够有效解决深圳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
南方日报记者胡良光赵晓娜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