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10月28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张允文)10月28日,博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周某、王某某等恶势力非法拘禁一案。本案由博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强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国建良出庭支持公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多次违法犯罪被处罚后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利用其多次刑事前科及违法记录形成的恶名,先后纠集多人在其周围形成恶势力,非法从事民间借贷业务。2015年,为索要借款,周某在借款人解某家中长时间滞留,严重影响解某正常生活。2017年1月,周某持刀无故将他人打伤,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2017年,被害人陈某向被告人周某借款后,周某为索要借款,纠集王某某等多人对被害人陈某及其亲属,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被害人陈某及其亲属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合议庭制定了详细开庭预案。为没有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控辩意见,各被告人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四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

本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进行宣判。四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七个月不等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