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部营商环境法规来了!新增人才公寓、粤菜粤剧宣传
10月27日至28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简称“条例”)。条例是广州市首部指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把市场认可、行之有效的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和成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
条例设置了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法治环境、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七章共91条,其中“人文环境”独立成章,不仅关注了交通、环境、人才就业等,更关注到人才落户所需要的住房保障。
鼓励用人单位参与建设人才公寓
在对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成明指出,宜居宜业、和谐包容的人文环境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内涵所在,有利于吸引和聚集大批企业、人才、资本、技术,建议,补充文化、教育、医疗等人文环境因素,体现广州营商环境的亮点。
因此,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新增人文环境一章作为草案修改稿第四章,分别从生态宜居、交通便利、住房保障、文化繁荣、会展服务、人才就业、公共服务、国际化等方面提出广州营商环境新举措,提升城市“软实力”,塑造城市品牌,促进经济发展。
在人才落户所需的住房保障方面,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住房补贴、人才公寓等方式降低本市居住成本。符合划拨目录的政府部门、公益类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人才公寓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应。鼓励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人才公寓建设、筹集、运营和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特别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花市、广府庙会、粤剧、粤菜、粤语等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宣传,打造特色鲜明的城市文化品牌。
关注疫情影响设突发事件扶持条款
与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北京、上海出台的营商环境条例相比,广州的条例不仅包含了政务服务、融资贷款、政策兑现等创新做法,更关注到中小微企业的需求,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
参与条例编制的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滕宏庆指出,广大中小微企业受到疫情的冲击尤为严重。针对企业的经营资金短缺、产业供应链断裂等困难,草案首次在国内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中提出突发事件扶持、产业供应链保障和融资服务创新等制度,通过立法构建应急法治保障体系,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在此前举行的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座谈会以及广州民企走进检察院开放日活动中,多位企业家都提到条例对中小微企业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扶持措施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行业竞争、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反垄断恰到好处。同时,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写入立法的呼声很高。祈福新邨房地产公司副总裁刘兴认为,让企业家感到安全,是营商环境的基础。市人大代表、广州市总商会副会长闵卫国指出,企业面对当前国内外复杂的市场环境,更急需依靠法律保护合法权益。
加强湾区协作推动粤港澳仲裁互认
记者对比发现,广州与北京、上海等城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广州承担着粤港澳大湾区核心枢纽的使命。广州的营商环境改革,要在大湾区的格局下进行。
条例提出,市人民政府应当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的功能定位,推动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城市的协同驱动,推动市场规则衔接和政务服务体系协作,着力形成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市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粤港澳大湾区区域一体化营商环境。
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沿线仲裁机构和调解机构深度交流合作,协调粤港澳三地仲裁裁决认可与执行、调解员资质互认。
条例还提出设立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等调解机构,构建调解与诉讼有机衔接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在穗企业的商事纠纷提供快捷、高效、经济、灵活的服务。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已于今年9月5日正式成立。该中心在全国尚属首创,“目前广州有近700名涉外律师,将作为涉外商事调解的主要力量。”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黄山介绍。
南都记者赵安然吴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