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双11”网络购物促销节迎来第十一个年头。商家营销和消费者购物逐步趋于成熟理性,但促销规则复杂、价格优惠猫腻、活动套路多、物流服务不力等消费维权领域的“老大难”问题依然存在。同时,直播带货、商家“砍单”、定金陷阱等新问题值得消费者警惕。

如何才能放心“剁手”买买买?根据“双11”消费发展变化趋势,结合历年网购投诉问题,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广东省消委会联合向广大消费者发出以下消费提示:

直播电商是近年兴起的热门促销方式,特别是今年受疫情影响,直播带货发展迅速,以低价宣传、超强互动、直观体验、网红效应等特点越来越受消费者青睐。据有关消息,今年的“双11”,直播带货将是各电商平台主打的促销模式。但直播带货属新兴消费业态,法律规制相对滞后,责任关系多样复杂,权责边界不够清晰(主播、商家与平台之间责任义务难划分),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容易发生问题,相关投诉正快速增长。产品质量疏于把关、使用“极限词”等诱导消费冲动消费、售后退换货难以保障等都是消费者投诉突出的问题。

因此,消费者面对“双11”电商平台直播购物宣传轰炸时,要保持清醒和理智,要尽量选择正规平台且具有专业选品团队的头部主播,尽量选择品质保证且有售后保障的商家和商品,同时不要被直播间营造的“超高性价比”“热卖”“抢购”“秒杀”等气氛所感染,避免冲动下单,盲目消费。

今年“双11”来得早,从10月21日开始,电商平台就拉开了预售的序幕。预售也是“双11”促销普遍采用的模式。主要通过支付定金,以“付定金立减”或“定金膨胀”等优惠形式进行促销。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付定金后,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平台往往就会自动关闭订单,取消交易,而定金却不退还给消费者。

为避免财产损失,建议消费者参与预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预售规则,下单前务必确认好消费需求,切莫因促销优惠而冲动支付定金;已下单的消费者要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尾款,避免因超期而损失定金。在支付尾款时还应注意尾款金额是否与商家宣传的优惠价格一致。

价格驱动是“双11”吸引消费者最直接最主要的因素。然而在“全年最低价”“定金抵扣”“红包补贴”“满减”“限时抢购”“低价秒杀”等各类优惠活动背后,消费者还须留意各种“假优惠”价格陷阱。一些商家惯用“先涨价再优惠”套路,看似优惠力度很大,实际与平时售价相当。一些商家用“虚构原价”、虚标“划线价”玩“假优惠”把戏。消费者须擦亮眼睛,建议提前关注想购买商品,留意平时销售价格,并在不同平台、商家之间“货比三家”,以此甄别商品是否真的降价,避免上了“假优惠”的当。

每逢“双11”,在号称全年网购最大优惠活动面前,许多消费者都会买进很多生活用品、食品等囤积在家里。由于过量囤积用不完或商品过期,往往造成浪费。这里要提醒消费者的是,国家一向提倡节约节俭,作为消费者要树立绿色消费、环保消费的理念。面对各种优惠促销,要做好消费规划,尽量在确定有实际消费需求情况下才进行购买,不为价格驱动购买不需要商品,不因囤积商品而造成浪费。特别是针对容易腐坏的生鲜产品和保质期较短的食品,更要避免大量购买囤积。

随着物流体系的不断升级,“海淘”“代购”成为“双11”重要消费方式。今年受疫情影响,国内消费者无法出境消费,很多国际品牌借助电商“双11”推出了各种促销活动,以此吸引国内消费者。但当前国外疫情控制不乐观,消费者在选择海淘或代购境外地区商品时,务必要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卫健委、疾控中心等部门的提醒,对于从国外境外进口的商品,消费者收货时要做好外包装消杀。无论是快递外包装、还是商品外包装,建议都进行严格消毒。此外,包装箱、包装盒最好及时丢弃或销毁,尽量不带入室内;接触物品包装后,要及时洗手消毒;而食用进口冰鲜、冷冻食品,则一定要煮熟煮透,尽量热吃。

购物凭证是消费者进行维权时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消费者在“双11”购物时,要注意保存促销活动细则、商品宣传图片、商品订单页面、与网店的聊天记录、支付信息、物流记录等网购商品及交易信息,以便发生纠纷时有利于维权。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东省消委会将在2020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期间设置“双11”投诉咨询专线(专线号码:020-85597315),全天候为消费者提供投诉咨询服务。消费者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拨打以上专线,也可拨打12345政府热线或通过广东消费维权网(www.gdcc315.cn)、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进行在线投诉。

此外,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广东省消委会提醒各电商平台、商家和带货主播,作为“双11”促销活动主体,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商品质量管控,不虚假宣传、不虚标价格,不诱导冲动消费。同时,要加大售前、售后服务保障力度,促销期间尽量安排客服人员24小时值班,时刻关注消费者下单或反馈情况,如出现商品标错价、商品质量差或与宣传不符、发货不及时等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严格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避免发生群体性消费纠纷。

南方日报记者王佳欣实习生蔡冰通讯员粤消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