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的决定》(下称《决定》),即日起深圳餐饮经营者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并要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餐后主动协助打包,倡导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奖励。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称,近年来,深圳市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光盘行动,浪费之风得到有效遏制。但受到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和不文明消费习俗的影响,餐饮浪费现象仍较为突出。此次修法重点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一方面鼓励文明健康饮食,倡导注重膳食平衡、按需按量搭配食物、使用公筷公勺等;另一方面反对餐饮浪费,倡导合理点餐、适量取餐、剩余食物打包、办理婚丧嫁娶和其他礼仪活动从简用餐,不制作和传播宣扬暴饮暴食的作品和信息等。

其中,餐饮经营者由于涉及食物生产、加工、消费服务的全过程,《决定》明确餐饮经营者应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切实减少餐饮浪费。同时倡导其建立节俭消费提示制度、在菜单上标注份量、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餐后主动协助打包等;鼓励其创新推出有利于减少餐饮浪费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以及科学合理地处置余量食物,从源头实现节俭节约。

《决定》还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建立节约用餐制度,做到按用餐人数采购、配餐;各级各类学校应开展宣传教育,加强食堂管理,把反对餐饮浪费作为日常教育内容。

此外,政府各有关部门也须采取有效措施,比如,商务部门将制定反对餐饮浪费行为标准、规范和指南;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餐饮服务量化等级评价体系,推动餐饮经营者加大反对餐饮浪费力度;卫生健康部门将发布针对不同人群的膳食指南;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反对餐饮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范围,建立机关食堂反对餐饮浪费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南方日报记者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