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近日,广东省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妇联、残联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计划用两年时间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省民政厅于2017年起开始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目前全省已设立407个乡镇(街道)“双百”社工站,共聘请1737名社工,采取“扎根一村(居),做专做精做实做细后,再逐步辐射”的方式,为困难和特殊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累计服务有需求对象超过732万人次。

在系统总结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将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按照规划,到2021年底前全省乡镇(街道)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到2022年底前全省村(居)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点,实现全省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乡镇(街道)依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党群服务机构或其他承接民政服务职能的内部机构等现有办公场所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将所辖村(居)分成若干片区,依托村(居)党群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康园中心等现有资源建设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

按照“经办在乡镇(街道)、服务在村(居)”的原则统筹设置事务性和服务性岗位,事务性岗位设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性岗位设在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聘用和管理。现有乡镇(街道)直接聘用的社工、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合同期内按程序纳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统一管理使用。在此基础上,依照岗位需求,全省统一组织公开招录。对整合纳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新招聘人员,依照合同约定落实薪酬,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障待遇。

南方日报记者李强通讯员叶金鑫陈沁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