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出台扶持新政,建造业企业最高可获3000万奖励
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建造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撑。11月13日,珠海市斗门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珠海市斗门区促进建造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本地企业分类扶持,实现从单纯行业管理向扶持建造业产业发展的方向转变,增强建造业企业综合竞争力及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促进全区建造业持续健康发展。
对新引进建筑企业最高可获得补贴3000万元,区内建造业企业提质争优最高获奖1000万元,区外承揽业务可获得奖励,对建筑业总产值作出贡献同样有奖励。
“对区内建造业企业进行分类扶持,成为《办法》的亮点。通过资金奖励等举措进一步促进全区建造业持续健康发展,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科技含量高、市场需求大的专业企业。”作为《办法》起草的牵头方,珠海市斗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共计25条,包括4大类核心内容共9个奖项。
优质建筑企业引进来,可优化产业布局、拓展产业发展领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办法》4大类核心内容之一,对新引进建筑企业进行分类扶持。其中,对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落户斗门区的奖励金额为1000万元;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落户奖励500万元;具有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奖励100万元。
做优做强做大区内企业,对促进全区建造业持续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办法》规定:对提质争优的区内建造业企业进行奖励,包括资质晋升、业务扶持、财政贡献、创建高新技术工程、网络技术服务建筑业等五个类别。如,区内建造业企业晋升为特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奖励1000万元,一级(或设计行业甲级资质)的奖励500万元。
《办法》鼓励本土企业走出去发展壮大,对区外承揽业务实施奖励。《办法》第四章规定:本地企业区外承揽业务的,按照当年会计年度该企业区外承揽业务对斗门的财政贡献1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当年区外承揽业务对斗门实际财政贡献50%的标准给予等额奖励。
对建筑业总产值有贡献的,同样给予奖励支持。《办法》第五章规定:本地企业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贡献5亿元(含)以上的,按照产值贡献大小给予25万元至100万元的奖励。
【记者】林郁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