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李申

高青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健全“五项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共打掉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抓获涉案嫌疑人5人,破获敲诈勒索案件22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30余万元。

强化线索摸排、核查机制

高青公安加强线索摸排,严格落实责任。形成指挥中心牵头,各派出所、刑侦大队、网安大队共同负责的线索摸排工作机制。全面梳理研判相关警情,对存在喷油漆、拉横幅、使用高音喇叭等手段催债情形的,一律纳入视线,深入开展研判、经营工作。加强网上巡查,对本地重点网站、网络平台开展动态巡查,重点监测含有“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等关键词的广告,发现涉嫌“套路贷”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侦查打击。

高青公安制定《高青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倒查机制》,对各单位尤其是派出所在线索摸排工作中长时间存在应发现而未发现、虽发现而未及时采取侦办措施,以及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导致当地黑恶势力没打掉、群众反映强烈的,将实行严肃问责,追究有关人员的法纪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分解任务到具体民警,确保线索摸排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加强线索核查,回应社会期待。制定《高青县公安局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线索核查要求。成立线索核查工作专班,形成县公安局工作专班与辖区派出所紧密联系共同参战的长效工作体制。对中央督办和省、市督办的所有案件线索全部建立台账,利用好线索管理平台,对接收的55条涉套路贷类线索加强调度,明确核查时限,及时回应举报群众,对实名举报的逐一反馈,积极回应社会期待,充分彰显公安机关作为扫黑除恶主力军的担当精神。

强化办案协作机制

高青公安强化公检法三家办案协作,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检法机关提前介入案件侦办,对案件定性、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提供工作指导。建立公检法机关案件会商制度,及时协商解决办案工作中存在的分歧意见,统一执法思想,增强执法合力。

在侦办吴某圣等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公检法机关先后召开多次会商会,就案件办理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商讨,推动案件顺利进入诉讼程序。会同检法机关深入排查纠正涉“套路贷”虚假诉讼,及时做好相关线索的移交和沟通协调工作。以“全链条”打击为目标,强化公安机关内部警种协作,专案组围绕“套路贷”违法犯罪各重点环节,切实强化调查取证工作,技网侦部门同步上案,及时提供技术支撑。

高青县公安局侦办的以吴某圣为首的全市首起套路贷犯罪集团案件已经一审判决,5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该案的宣判,有力打击了“抵押车”行业内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对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净化社会风气,发挥积极影响。

强化挂牌攻坚机制

高青公安将“套路贷”犯罪列为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之一,专门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的打击“套路贷”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对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重大“套路贷”案件,高青公安一律实行挂牌督办,抽调扫黑专业队精干警力集中攻坚。对受害人较多的案件,紧紧抓住社会危害性等重点环节,组织大规模回访、调查,全力摸清构架、理清脉络,确保案件快侦快办快结。

强化行业监管机制

高青公安联合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开展扫楼式、地毯式排查,对辖区金融、类金融机构逐一排查。定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风险核查,由商业银行网点负责人、网格员担任监测信息员,通过业务办理、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各类非法金融活动信息,力争早发现、早处置。

全面清理违规广告,对具有非法吸收资金和违规发放贷款嫌疑的各类机构沿街门店(楼宇)招牌、标识、宣传牌、广告进行清理,坚决封堵非法金融活动资讯信息。

强化宣传防范机制

高青公安组织金融机构开展专题培训,并利用各金融网点加强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社会面宣传。结合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组织网格员开展“六进”宣传活动,点对点、面对面、精细化深度宣传,提高群众鉴别、防范能力,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相关线索。

高青县公安局投资4万余元,统一订制宣传横幅905条,印发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15万余份,组织辖区派出所在辖区喷涂标语787处,悬挂横幅2182条,电子显示屏119处,设置举报箱113处,发放宣传折页2万余份,组织宣传车6辆,全方位进行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另外,高青公安还组织辖区11个派出所积极向镇、街道办党(工)委、政府汇报工作,多次召开推进会议,广泛发动机关干部、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以及警务助理等工作人员参与到专项斗争当中。活动中,积极对套路贷黑恶势力犯罪的手段和危害进行揭露,进一步彰显了扫黑除恶的战果和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