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广州举行“广州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敏透露,截至11月30日,广州全市累计发放失业补助金96761人,累计发放金额2.7亿元。

陈敏同时提醒失业补助金申领日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需在截止日期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或服务窗口向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哪些人可以申领?

申领人员有几类:

一是2020年3月至12月,在广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是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申领失业补助金计算的缴费年限可以在下次符合条件申领失业保险金中累计计算;2020年3-12月广州失业人员,属于非自愿离职的且失业保险缴费累计年限一年以上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有多少?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分参保1年以上、参保不足1年两档。在广州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广州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945元/月),在广州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广州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283.5元/月)。

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参保1年以上处理。

如何申领

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可个人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各区社保中心或镇街政务服务窗口申领;二可通过线上申领,个人可选择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粤省事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申领。   

南方日报记者 郑慧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