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楼逾期两年多,广州圣地云立方的众多业主不仅未收到楼,坏消息接踵而至: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承诺的使用权70年变成20年,复式变成平层,商住两用变成“只能办公,无法住人”……眼看即将交的楼货不对板,不少业主拒绝收楼,要求开发商广州圣隆投资有限公司退房退款,却迟迟未收到全额退款。“我们不要利息了,只求开发商把当初房款本金还回来!”近日,多名业主向南都“记者帮”反映。

售楼时打出“70年使用权”广告

12月14日下午,寒风凛冽,在广州白云区太和镇沙亭村圣地云立方的营销中心,约20名业主带着购房合同向开发商广州圣隆投资有限公司“讨说法”。

南都记者现场见到,项目有7栋成排的灰色楼盘,其中3栋是8层高,4栋是3层高。项目从外立面看已完全建好,但大门上锁,全部围蔽起来。

项目外观。

业主们出示2019年购房时的样板间、售楼广告等图片,开发商给项目打出的广告是“70年使用权稳赚大商机”,声称可以商住两用,均价1万多元/平方米,距离14号线太和地铁站不足两公里。而当时白云区一手公寓均价约2万元/平方米,“交通方便,价格优惠,我们都看好项目的发展前景”,业主们希望购房自住或投资。

一名业主出示了当初项目的样板间视频,可以看到是复式结构,划有饭厅、客厅等区域,俨然公寓模式。出售的户型以复式为主,也有少量平层。

关于项目产权,业主们说法不一,有的业主称开发商售楼时说是“小产权房,没有产权”,有的业主称开发商说先购买使用权,“等几年后统一补办房产证”,购买的项目使用权是40年,如果再补交一定金额可以赠送延长30年使用权的“大礼包”,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交的金额视楼盘建筑面积而定,比如30多平方米的补交5万元,80多平方米的补交10多万元。

当初售楼时开发商打出70年使用权广告。

交楼日一拖再拖

业主邢小姐出示和开发商于2017年9月18日签订的《物业使用权转让合同》,物业使用权转让价款为672530元,建筑面积为72.49平方米,物业用途为“商服”,转让期限为40年,双方约定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该物业交付其使用,并另外交了21万多元的装修费用。

邢小姐又补交了7万多元,签订《物业使用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里面明确规定在使用权转让期届满后,该物业乙方可无偿继续使用至2082年12月31日止,“说是可以延长30年使用权。”后来,邢小姐与开发商签订了回购协议,约定6年后,开发商可以121.04万元回购该房。

据了解,项目约500多名业主购买。然而到了2018年8月31日的交楼日,却迟迟无法交楼。

“开发商一开始说在赶工,后来一拖再拖。”业主屈小姐称,交楼日开始延到2018年9月30日,后来不断往后延迟,拖到今年10月31日,仍然无法交楼。

此前的售楼广告。

项目产权缩水至20年且只能办公

后来业主从白云区住建局了解到,该楼盘不能做成复式结构,只能做平层,阳台也不符合要求,使用权仅20年,最让业主们无法接受的是,“房子只能办公,不能住人,我们花光积蓄购买的房子竟然不能住!””

开发商在给业主的公开信中回应,项目工程验收手续申办工作因合作方出现违法违章建设被查处,导致相关工作停滞,又因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即擅自施工被白云质监站勒令停工整改,导致无法按时交楼。

其给出两个解决方案,方案一是垫付月供款,以贷款方式付款的,公司可以自2020年1月至10月31日期代业主垫付每月月供款(此方案下只代业主垫付月供款,不再支付逾期交楼违约金),业主若坚持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前述10个月公司代垫的月供款中的本金部分视为预付的退房款,剩余房款于三个月内一次性退还。

方案二则是返租物业,项目完成工程验收手续后公司承诺旗下经营管理公司以50元/平米/月的标准返租业主的物业统一经营管理。

“现在是既交不了楼,又拿不到全额房款。”业主们反馈,与开发商解除合同后,有的至今一分钱房款未拿到,有的每月收到几千元月供款。100多名业主自建维权群,“不指望拿回利息了,只希望拿回房款本金”。

开发商:公司资金困难,退款周期分40期

广州圣隆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关先生表示,项目确实延期交楼,按照合同给客户支付逾期违约金,预计明年1月30日可以毛坯交付。他称一直是按照合同内容履行,2013年公司和白云区太和镇沙亭经济联合社合作开发项目,对方出土地,公司负责出资建设,按照约定比例分配,45%的物业归还给村,55%的物业由公司持有,关于项目属性说明,在售楼处一直有公示牌公示。

“退楼完全可以,公司会全额退。”他强调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没法一下子全退,需要资金补足缺口。”其表示,在政府主导下,退款周期有望从48期缩短至40期。目前在和业主积极协商沟通退款事宜,售出500多户,退了205户,有90多户是全额退款。

南都记者在白云区政府官网上查询到,白云区住建局曾发出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汽车文化产业园·圣地云立方”购房风险提示,称“该项目由圣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太和镇沙亭经济联社合作建设。该项目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分拆销售,也不能分割办理产权登记。此类房屋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不能依法享有不动产所有权。我局郑重提醒广大市民:请勿购买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房屋。”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