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各项工作,服务军地建设改革大局,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现就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通知如下:
一、聚力营造拥军优属浓厚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强化新时代双拥工作的政治担当,以双拥模范命名表彰为契机,持续掀起拥军优属新热潮。要加强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技术,丰富双拥工作的内容、形式和载体,大力宣传学习全国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大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党政军民团结奋斗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做好新时代拥军优属工作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要采取举行报告会、座谈会和参观革命历史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形式,大力宣传驻粤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维稳处突、扶贫帮困和支援地方建设中涌现出的光辉事迹。要大力宣传红军老战士、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残疾军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为国防事业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所作的积极贡献。要加强全民国防教育,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要通过举行双拥模范城(县)挂牌、创建推进会、媒体专访等形式,宣扬各地各部队涌现的双拥人物、“最美退役军人”和情系国防“好家庭”“好军嫂”等先进典型,讲好双拥故事,激励社会各界参与双拥、支持双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热爱军队、情系官兵、支持国防的政治热情,动员更多的热血青年参军入伍、献身国防。
二、积极帮助解决驻军官兵实际困难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树立服务练兵备战的鲜明导向,围绕部队所需、地方所能,协调多方力量为驻军部队办实事、解难题。要根据机构改革和部队实际情况,完善军政座谈、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等制度机制,确保军地沟通协调顺畅。要主动摸清部队的实际困难,认真研究具体措施,军地合力推动解决一批部队改革急需、官兵急盼等问题,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向纵深推进,助推部队战斗力提升。要聚焦能打仗、打胜仗,协助支持部队遂行联演联训、战备执勤、维稳处突等多样化军事行动,帮助移防换防部队和新调整组建单位解决土地划拨使用等问题,为部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要关心关爱边海防、高山海岛等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协调解决水电、交通等难题,用心用情开展好“情系边海防”拥军优属活动,推动官兵家属困难问题化解清零。要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开展科技拥军、智力拥军、文化拥军和法律拥军活动,激励广大官兵矢志军营、建功立业。
三、着力完善优抚安置服务体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完善配套措施,切实把拥军优属各项政策法规落到实处。要落实退役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和军休干部服务等各项优惠政策规定,真正让广大官兵不为后路担心、不为后院分心、不为后代忧心。要落实老红军、烈军属、残疾军人和老复员军人等优抚政策,使优抚对象有更多的获得感荣誉感。要以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立足点,不断完善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为军人军属等优抚对象提供优抚服务。
四、合力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扎实有效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组织慰问团(组)积极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官兵、驻军医院伤病员,走访慰问老红军、参战退役军人、老复员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残疾军人、带病回乡和下岗失业退伍军人,调研梳理困难问题,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医疗、住房、生活和就业等实际困难,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要通过举办团拜会、军政座谈会、优抚对象茶话会等形式,充分了解驻地部队和优抚对象的实际需求和困难,真正做到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要充分发挥拥军协会、拥军促进会、拥军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拥军优属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筑牢爱国拥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各地、各部门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要严格落实改进作风要求,坚持“热烈、节俭、务实”的原则,进一步形成拥军优属工作的新风尚、新气象。在组织走访慰问、开展相关活动时,要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的原则落实落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鼓励组织线上会议、网上慰问,对大型聚集性活动,能减少就减少,能合并就合并。确有必要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合理控制活动规模,确保场所、人员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快速高效规范处置。相关情况于2021年3月5日前报省双拥办。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