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湛江海关消息,为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国家进口关税迎来新一轮调整,送出惠民生和促经济的政策“礼包”。结合湛江综合保税区获批设立的喜讯,本次调整将有利于粤西地区的快速发展,更好的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提升我国产业技术发展水平,促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格局。

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1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将有所变化。本次关税调整是近年来力度较大的一次调整,不仅涉及税率调整,也涉及以往几年触及不多的税目调整。其中为适应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需要,便利贸易管理和统计,规范执行《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2021年调整后的税目总数达到8580个,比2020年增加了31个。

据了解,2021年1月1日关税调整后将发生的改变大体可分成以下三大类。

惠民生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关税调整方案中明确,对部分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实行零关税;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的进口关税;降低乳清蛋白粉等部分婴儿奶粉原料的进口关税,降幅甚至达到50%。

湛江海关关税处负责人表示:“本次调整持续释放实实在在的关税政策红利,尤其突出‘惠民生’导向,有效减轻患者和消费者的经济负担,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促经济

为满足国内生产需要,进一步降低燃料电池循环泵、铝碳化硅基板、砷烷等新基建或高新技术产业所需部分设备、零部件、原材料的进口关税,从5%-8%降到2%-4%。同时,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出发,新一轮关税调整还降低了一部分节能环保产品的进口关税。例如,作为汽车节能减排的重要部件,废气再循环阀的进口关税由7%降到5%。

除此外,对飞机发动机用燃油泵等航空器材实行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以促进航空领域的国际合作;降低木材和纸制品、非合金镍、未锻轧铌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以鼓励资源性产品进口,并适度降低棉花滑准税;2021年7月1日起,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六步降税。

送红利

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协定或关税优惠安排,除此前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协定税率外,自2021年1月1日起,进一步下调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的双边贸易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的协定税率。

其中,中国与毛里求斯自贸协定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部分原产商品将实施协定税率。

原产于蒙古的部分进口商品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亚太贸易协定税率。

全媒体记者刘稳通讯员王婷